河南大学研究生,河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2名。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河南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部共建高校。创立于1912年,始名河南留学欧美预备学校。1942年升格为国立河南大学。1984年恢复河南大学校名。2008年10月,进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2017年9月,入选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2月,再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拥有文、理、工、医、农、艺术等13个学科门类,36个学院(教研部)、99个本科专业、4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82个本科专业进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拥有郑州龙子湖校区和开封明伦校区、金明校区,总占地面积5500余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5万余人。拥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2个国家重点社科研究平台,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5个教育部和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中心),以及一批国家级教育、研究、培训基地;办有河南大学出版社和9种学术期刊,馆藏文献信息资源总量近1300万册卷件;先后与37个国家和地区的192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分管人事工作副校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组织实施、手续办理等工作。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用人单位 |
招聘岗位 |
需求专业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联系人及电话 |
护理与健康学院 |
专任教师 |
护理学 |
2 |
硕士研究生 |
梁老师 13837850002 |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20、2021、2022年毕业的国内外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本科和硕士专业应一致或相近;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7.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招聘方案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河南大学网站。发布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4日。
(二)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将报名材料发送到邮箱:54988699@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专任教师+本人姓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24时。
应聘人员须按照格式要求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河南大学2022年员额制工作人员(硕士)招聘报名表》(附件);
2.个人求职简历,详列本人从大学至今的学习工作经历;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为一个PDF文档);
4.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为PDF文档);
5.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为PDF文档);
6.各学习阶段学业成绩单(扫描为PDF文档);
7.学习和工作期间代表性科研成果、重要的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论文、著作须为正式发表、出版的,扫描为PDF文档);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为PDF文档)。
以上材料提供不齐全或格式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参加招聘。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相关信息将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专业基础知识等,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学校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或者招聘单位在招聘方案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面试环节全程录像。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结束后现场宣布成绩,并于当天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面试未到场人员视为放弃,成绩计零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最后1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和要求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具体考察方式及要求将另行通知。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经学校研究确定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员额制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0371-22822703(校人事处)
0371-22866053(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371-6969039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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