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招生简章)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招生简章

日前,华南师范大学发布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说明。详情如下:

1华南师范大学

美术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办法

一、院系简介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现有:美术学(师范)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五个专业。学院办学宗旨是:培养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美术教师和具有美术创作、艺术设计、艺术管理和理论研究能力的专业人才。美术学院具有美术学硕士学位授予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和美术学(师范)一级学科硕士点,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

生”)资格。学院设有美术教育系、视觉传达设计系、环境设计系、产品设计系、数字媒体艺术系、基础部、理论部、实验中心、新师范美育教学研究中心等教学教研机构。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56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22人、特聘副研究员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达94%。学院教学设备先进,拥有中国画、油画、实验艺术、版画、漆画,雕塑、摄影、视频、数码、视觉设计、环艺设计、产品设计、服装设计、首饰设计、居住景观虚拟现实实验室等17间教学工作室。资料室藏书丰富,拥有15000册图书资料、100多种中外期刊。2005年我校被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为“优秀”。
美术学院现已成为“教育部美术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全国高等学校艺术学教学研究中心华南基地”、“全国高等学校艺术学教学研究中心”、“中国国家当代艺术档案库华南中心”、“广东省美术新课标教师培训基地”、“广东省美术与设计实验示范中心”、“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美术学)建设点”、岭南当代艺术研究中心,“美术教育”是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是广东省层次最高、规模最大的美术教育人才培养基地。最近五年学生的毕业就业率达100%。
二、专业介绍
1.美术学(师范)专业
本专业包括中国画、油画、实验艺术三个专业方向,培养美术教师及具有美术教学研究、美术理论研究、美术创作、艺术管理等方面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本专业实行“1+3”培养模式,即一年级统一进行基础课培养,第三学期按考核积分与志愿相结合的原则分为中国画、油画、实验艺术三个专业方向进行培养。课程包含:素描、色彩、版画、中国画、雕塑、漆画、设计、书法、中外美术史、美术教学法、实验水墨、综合材料等。
2.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包含课程:装饰表现、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设计、网页设计、展示设计、会展设计等。
3.环境设计专业
本专业培养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包含课程:专业表现技法、中外建筑史、建筑模型、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办公空间设计、城市景观设计、居住区规划等。
4.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本专业培养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数字通信技术领域、传统的广播、电视、电影领域,以及电脑动画、虚拟现实等新一代的数字传播媒体领域、专业设计机构、企业、传播机构、院校、研究单位从事数字媒体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包含课程:光线与影像表现、视听语言、电影美术与舞台美术、动画大师研究、数字三维动画、影视导演、动画艺术创作、人像摄影等。
5.产品设计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产品设计基础理论知识及产品造型能力、良好的专业技能及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从事以产品创新为重点或与此相关的设计、管理工作。包含课程:仿生设计、字体设计、设计管理、灯具设计、玩具设计、家电设计、服装设计、首饰设计、手袋设计、服饰设计、箱包设计等。
三、招生省份

备注: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
四、招生录取原则
1、考生需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
3、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统考,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及高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关要求。
4、美术与设计学类录取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美术类专业分专业录取时,广东省计划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外省计划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5、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五、收费标准
学费:每年10000元/每生(注:若2022年广东省政府有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六、其他
如上级主管部门2022年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政策执行。本招生办法由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负责解释。

华南师范大学
二0二一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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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办法

一、学院简介
华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成立于1988年,座落于广州大学城校区,总面积1.9万平方米。1992年和1996年先后两次被国家教育部指定为全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改试点,1995年获批当时广东唯一的音乐学硕士学位点;200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艺术师资培训基地;2009年获批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点;2010年音乐学获批广东省省级特色专业;2011年获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2012年音乐学获批广东省重点学科,同时获批省级音乐与舞蹈艺术教育实践教学示范中心。2018年获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点。2019年获批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学院下设“三系二部一所”,即音乐教育系、音乐表演系、舞蹈系、理论作曲部、国际合作办学部和音乐与舞蹈研究所。目前教职工103人,专任教师88人(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21人),青年拔尖1人、英才计划特聘研究员3人,博导5人,硕导38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约占82%,是一支梯队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学院拥有完善的教学设施,有能容纳700余人的音乐厅、室内乐厅、报告厅、排练厅、功能实训室、电脑音乐制作室和录音棚等共40间;有教学琴房250间;有包括九尺施坦威三角钢琴在内的演奏、教学钢琴约350台及中西乐器、舞蹈教具等近千件。
音乐与舞蹈研究所下设流行音乐、音乐心理、岭南舞蹈文化研究中心及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岭南传统音乐舞蹈文化与海上丝绸之路研究校级学术平台。
办学三十余年来,已成为广东乃至华南地区同类院校中规模大、层次高、声誉好的音乐与舞蹈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
二、专业介绍
音乐学(师范)专业
主要培养全面发展,具有扎实而系统的音乐学及音乐教育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研究能力,具有国际视野、社会责任感和终身学习能力,能胜任各级各类学校音乐教学和研究的教育工作者。开设声乐、钢琴、器乐等基础课程、音乐美学、作曲理论、音乐史学、音乐教育与教学法以及合唱指挥、合唱队实践实训等专业主干课程。并在三年级开设多种专业选修课,发展学生的个性,使其形成鲜明的专业特长。
音乐表演专业
主要培养全面发展,具有扎实而系统的音乐学、基本技能和研究能力,具有国际视野、社会责任感和终身学习能力,能从事专业艺术团体的表演工作,或厂矿企业及社会各阶层音乐普及和研究的专业音乐工作者。该专业现设有声乐、钢琴、西洋管弦乐、民族器乐、作曲、指挥、声(器)乐艺术指导等专业方向。在完整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基础上,依托交响乐团、合唱团、民族乐团作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平台。形成表演人才培养体系。
舞蹈学(师范)专业
主要培养全面发展,具有扎实而系统的专业技能、人文综合素养和研究能力,具有国际视野、社会责任感和终身学习能力,能够在各类学校、教育机构等单位进行舞蹈教学、编创、表演和研究的复合型舞蹈教育人才。
本专业在完整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基础上,长期致力于舞蹈教育和岭南舞蹈文化研究,探索出高师舞蹈教育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并依托校内舞蹈团、“朋辈教育”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等平台培养学生舞蹈教育教学的综合实践能力。
三、招生专业以及各省份招生情况
1、广东省招生情况表

2、外省招生情况表

备注:具体专业组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
四、招生录取原则
1、考生需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收;对于文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文科考生。实行“3+1+2”新高考模式的省份,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不限考生的首选科目,对于首选科目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仅招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
2、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五官端正,体态匀称,符合从事音乐或舞蹈的身体条件。
3、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统考,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及高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关要求。
4、音乐与舞蹈学录取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分专业录取时,广东省计划以投档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其它外省计划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5、我校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高考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五、收费标准
学费:音乐学专业10000元/年音乐表演专业10000元/年舞蹈学专业10000元/年(注:若2022年广东省政府有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六、其他
如上级主管部门2022年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政策执行。本招生办法由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负责解释。

华南师范大学
二0二一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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