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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根据每个学生考试的专业和所选择的学校不同,最终所选择考研的补习班也会有所差异。如果一个不惜机构开设的班型过于单一,很难达到每位学生对考研的复习要求,对于一些本身基础比较好想要冲刺名校的同学来说效果并不明显。而有些机构的课程安排比较合理,能够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制定合理的班型和课程安排,高途考研还安排了直播授课,支持回放,学生在课程结束之后依旧可以观看视频内容。而且正规的机构还可以为考生提供择校建议,相比自己摸索更能提高上岸成功率。 呼和浩特考研机构数量比较多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北京交通大学考点考生须知
来啦!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28日举行,请在北京交通大学考点(代码1104)参加考试的考生认真阅读北京教育考试院及本考点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并严格遵守规定。凡考生未按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考试时间
考场安排
北京交通大学考点的考场安排在北京交通大学主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思源楼、思源东楼、思源西楼、逸夫楼、八教学楼,具体考场请查看考生本人《准考证》。
12月28日,报考北京交通大学且业务课二为“501建筑快题设计(6小时)”和“502城市规划快题设计(6小时)”考生的业务课二考试考场安排在八教学楼一层8103、8108、8109教室。
考前准备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
2020年12月10日至12月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注意: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申领北京健康宝
请考生即日起通过支付宝或微信,实名认证、申领“北京健康宝”以备进入校园时查验。已有“北京健康宝”的考生,请确认本人健康码显示“未见异常”状态。
建议考生:考前14天内,请不要离开本市,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省市流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注意保暖,确保身体健康。
三、个人健康监测
即日起,考生须自行进行自我健康监测。监测期间如有异常(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异常等症状),须及时主动向考点汇报,并服从考点的应急处理,以免影响考试。
【异常情况汇报】请发送电子邮件至bjtuyzb@bjtu.edu.cn。邮件命名:2021研考+准考证号+姓名+健康异常报告,邮件内容:考生编号、姓名、手机号、报告事项。
隐瞒或谎报本人健康状况、不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拒不配合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措施或扰乱考点考场秩序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在指定机构参加核酸检测
所有考生参加考试时均须提供考前7日内(12月20日(含)后)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核酸检测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北京市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公告(https://www.bjeea.cn/html/yk/sszkzc/2020/1215/77273.html)及《北京交通大学考点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通知》
(https://gs.bjtu.edu.cn/cms/zszt/item/2206.html)
入场安排
注意事项
(一)考试当日上午6:30、下午12:30开始,校外考生可由主校区的南门或西门步行进入校园进行防疫检测,其它校门禁止校外考生进入。考生进入校门时须凭准考证、身份证、考前7日内(12月20日(含)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北京健康宝”绿码,佩戴好口罩,经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正常进入校园参加考试。为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考生可提前将“北京健康宝”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试当天“绿码”进行截图或打印,以备出示。相关材料携带不全或无法确认身份真实性的考生不得进入校园。
(二)体温≥37.3℃者,须在观察区等候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由我校考点根据防疫工作要求,在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请考生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三)校外考生通过主校区南门或西门的防疫检测后,入口检测人员将在《准考证》上加盖检测章,考生持加盖检测章的《准考证》方可进入考试大楼。考生进入校园后,请按路线图和指示标志直接前往考试大楼。各考试大楼楼门开放时间为上午8:00,下午13:30。校门距最远考试楼(逸夫楼)步行至少需要15分钟,请考生计划好时间,考试当天尽量提前1小时到校。
(四)本校考生如在本校参加考试,核酸检测结果合格后由本科学院在《准考证》上加盖检测章后方能在考试当天正常进入考试大楼参加考试,详情请关注本科学院通知。
考点平面示意图
考场要求
1、考生进入考场前须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健康检测和身份核验等工作。进入考场后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建议考生考试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加强个人防护,但考生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各阶段身份识别。
2、进入考场后,如考生突感不适,应主动联系工作人员并听从安排。
3、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在考场内滞留,不得拥挤,并保持人与人之间间隔不少于一米。
考试文具
(一)我校考点不统一发放考试文具,考生须自己准备常规文具(如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普通直尺、橡皮等)。
(二)全国统考科目一律不得使用计算器,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如《准考证》有特殊说明,可以使用不带存储编程功能的简单计算器。不允许使用计算器的科目,考生如携带,须在考前交监考员放在指定位置,考试开始后,若发现携带,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三)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如携带,须在考前交监考员放在指定位置,考试开始后,若发现携带,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四)我校考点统一提供不干胶密封条用于自命题试题袋密封,考生无需携带胶水、胶棒等。
饮食和休息
12月26日-27日上午考试结束后,考生必须离开考试大楼,校外考生可在九教学楼(南门附近)和学生活动中心(西门附近)午间休息。校外考生可自主选择在学生活动中心就餐(提前备好零钱)或校外就餐,本校考生请前往其他餐厅就餐。考生出校后如再次入校,则仍需核验准考证、身份证、考前7日内(12月20日(含)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北京健康宝”绿码并配合完成体温测量等健康监测工作,请预留充裕的时间提前返回考点。
交通出行
因疫情防控原因,今年不安排考生考前进校看考场,建议考生提前通过电子地图熟悉校园地形和考场所在位置。学校不提供停车位,社会车辆、考生亲友均禁止入校,建议考生绿色出行。
重要提示
一、全国统考科目考试
开考铃声响后才能开始作答,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全部采用答题卡,答题卡选择题使用2B铅笔作答,非选择题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统考科目答题卡需要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长方形,由监考员发放,每张答题卡有一个条形码),一题多卷统考科目答题卡还需要粘贴“试卷条形码”(椭圆形,由考生从本人试卷上取下后粘贴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一题多卷科目:政治(1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英语一(201)、英语二(204)。为保证答卷的正常评阅,请务必正确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和试卷条形码,在指定的位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作答,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将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考试
开考铃声响后才能拆启试卷袋并作答,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考生拆封试卷袋后,须认真核对试卷是否有错装、是否完整、字迹是否清晰、无损等。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举手报告监考员。考试结束后,由考生本人将试卷和答题纸一并装入试卷袋中,用密封条封好后,在密封条上签上本人姓名。考生本人对试卷袋中所装物品负责,如有缺少,按考试违规处理。
三、其他事项
1、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对号入座(考场门口张贴有带照片的考生信息表,考场内相应座位桌面上贴有考生信息标签)。入座后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靠近过道的桌上角备查。
2、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工具入场,须在考试开始前关闭后交监考员放在指定位置,考试开始后,若发现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的,无论开机与否,均按考试违规处理。
3、《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开考后发现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4、替考已触犯《刑法》,如有替考者,须在考试开始前离场,否则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5、考生答题时,答案一律按要求写在答题纸(卡)上,书写在试卷上、草稿纸上或答题纸(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
6、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自考试结束前5分钟起,考生不得交卷和离开考场。
7、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对于全国统考科目,考生将试卷、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对于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考生将试卷、答题纸(卡)装入原试题袋内,本人检查无误后,用密封条封好(密封条由考场提供),并在封条骑缝处签字放在桌面上,草稿纸单独放在桌面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监考员收齐所有考试材料并核查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座位与考场。试卷、答题纸(卡)和草稿纸一律不准带离考场,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8、考生要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替考、组织考试作弊、非法提供试题及答案,已触犯《刑法》,将受到法律制裁。
9、请考生仔细阅读《考场规则》、《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北京交通大学考风考纪公告》,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校园内必须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凡有违反考试规定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10、本次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行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bjeea.cn)、“北京考试研考”微信公众号、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专题网站(https://gs.bjtu.edu.cn/cms/zszt/)、“北京交通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北京市、报考点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附件
附件1:考场规则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节选
附件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
附件4-北京交通大学考点考风考纪公告
最后
祝大家考试顺利
!!!
来源 | 北京交通大学官方微信
编辑 | 郭琛雨
北京交通大学研招网(北京交通大学研招网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