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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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企混改中心负责人朱昌明律师、李建鹏顾问受邀到中国电建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作国企创新业务跟投交流,华东院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及创新业务团队成员参加了本次交流。

►华东院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直属的大型综合性国家甲级勘测设计研究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华东院一直是中国勘察设计综合实力百强单位、中国工程设计企业20强以及中国监理行业十大品牌企业,在行业内享有盛誉。

1明律师介绍国企跟投要点及实践经验

►会议开始,华东院介绍创新业务发展状况,拟开展创新业务跟投。接着,明律师和华东院院领导及创新业务项目团队成员就跟投实施条件和风险进行交流。

►明律师介绍,项目跟投本质是创新激励,国企围绕科技创新部署公司战略,将跟投作为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工具,需要解决产研脱节的问题。

►目前,创新激励不足,约束不足,国有企业投资流程冗长,倒逼企业将跟投作为解决科技创新激励、约束不足的重要工具,是一种中长期激励方式,兼具激励和投资的双重属性,相较传统股权投资审批流程不同,整个审批流程简化,倒逼优化投资管理流程。

(一)跟投实施条件

跟投项目不仅需要满足属于三新项目,还需要满足投资周期长、业务发展前景不明朗、具有较高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创新业务,项目公司在设立初期应当保持适当规模,原则上跟投时是属于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此外,创新业务风险极大,并不是所有项目都适合跟投。明律师以房地产行业项目跟投为例,房地产探索项目跟投已经20多年,从2018年开始随着房地产项目销售困难,房地产跟投项目纷纷暴雷。因此,实施项目跟投应该充分认识到项目跟投的风险性,项目如果失败,跟投人员需要自身承担项目亏损风险。

(二)跟投操作要点

明律师强调,相较于员工持股,跟投激励不同之处在于:第一,项目跟投可以上持下,劳动关系在母公司的员工可以参与项目公司跟投;第二,强制跟投人员范围内的人员必须强制跟投;第三,项目跟投退出具有强制性,项目营收或者年限满足退出条件,必须强制退出。

►明律师强调,跟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退出,如出现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特殊情形,确需提前退出的,应当履行内部决策和审批程序后执行。此外,国企在制定项目跟投方案过程中,可以根据项目盈亏灵活设计离职等情形下跟投人员退出机制。

2现场交流,解答国企创新业务跟投问题

►明律师分享后,全体参与人员就华东院创新业务跟投进行深入交流,理清项目推进思路和关注要点,明律师也结合具体跟投实践提出建议,助推创新业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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