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法学研究生考哪些科目
来源 |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生态环境法典专家建议稿编纂系列研讨会之“污染控制编”和”自然生态保护编”“于2022年4月23日在北京成功举行。此次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环境法典编纂研究课题组和北大法宝(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承办,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系列研讨会
污染控制编
会议伊始,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首先对“生态环境法典专家建议稿编纂系列研讨会”的会议背景、前期工作进行了概括介绍,并逐一介绍了本次参会嘉宾,对主会场现场和线上参会的嘉宾表示热烈欢迎。
汪劲教授作会议背景和嘉宾介绍
本次研讨会分为“主题报告”和“专题研讨”两个阶段。
“主题报告”阶段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主持。“主题报告”第一环节由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教授作题为《民法典绿色条款的类型化及与环境法典的衔接》的主旨发言。
孙佑海教授主持“主题报告”阶段
吕忠梅教授在主旨报告之初提出,环境立法中有民事法律规范,民事立法中也有环境保护条款,编纂环境法典可以为系统解决《民法典》绿色条款与环境法的立法衔接问题提供新契机。吕忠梅教授从《民法典》绿色条款的形成、环境法视角下《民法典》绿色条款的基本类型、《民法典》绿色条款适用时对环境法体系化的需求,以及《民法典》绿色条款衔接的环境法典构想等四个方面,对实现生态环境法典与《民法典》绿色条款全面、完整地无缝衔接展开了深刻的理论分析。
吕忠梅教授作主旨报告
第二环节由环境法典编纂研究课题组“污染控制编”子课题组负责人、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刘超教授代表“污染控制编”研究团队,介绍了生态环境法典污染控制编的编纂研究进展及重点议题。刘超教授的报告从编纂研究工作进展、团队组成及分工、污染控制编体例结构、污染控制编编纂创新、亟待进一步研讨的重点议题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汇报。
刘超教授作研究进展和重点议题报告
研讨会第二个阶段为“专题研讨”,分为两个单元。第一单元“污染控制编的思路与框架”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郑少华教授主持。环境法典编纂研究课题组“污染控制编”子课题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胡静教授以《污染控制编中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定位和创新》为题进行专题报告。随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艳芳教授以《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为主题、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罗丽教授以《污染控制编立法的重要问题探讨》为主题、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晓勤教授以《关于污染控制编的若干思考》为主题、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王彬高级工程师以《从立法协调实际问题看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为主题,分别结合污染控制编的编纂现状,从不同角度提炼出重要问题,分享了个人观点,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郑少华教授主持“专题研讨”第一单元
胡静教授 作专题报告
李艳芳教授发言
罗丽教授发言
朱晓勤教授发言
王彬高级工程师发言
专题研讨的第二单元为“污染控制编的制度与条文”,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于文轩教授主持。环境法典编纂研究课题组“污染控制编”子课题成员,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刘长兴教授和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严厚福副教授,结合编纂研究的经历,分别进行了题为《生态环境法典污染控制编的法律责任构造》《生态环境法典污染控制编新污染物的立法思路》的专题报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青年学者”、《法商研究》谭冰霖副编审以《环境行政责任的理论拓补》为主题、河北环境工程学院曹晓凡副教授以《从执法层面优缺点考察生态环境法律责任不同设定方式》为主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文黎照律师以《排污许可、危废名录等制度在法典化时需解决的问题》为主题,分别从理论和实践的角度对污染控制编相关条文的具体修改建议和有关理论问题发表了见解,同时表达了对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成果的期待。
于文轩教授主持“专题研讨”第二单元
刘长兴教授作专题报告
严厚福副教授作专题报告
谭冰霖副编审发言
曹晓凡副教授发言
文黎照律师发言
各单元研讨结束后,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对线下和线上与会专家从理论和实务角度提出的诸多问题表示感谢,并肯定了本次研讨会取得的初步成效。同时,吕忠梅教授对生态环境法典污染控制编接下来的编纂工作提出了期望和希冀。首先,在工作思路上,应当进一步关注和思考学界关于污染控制的现有研究成果,在借鉴国外立法经验的同时,充分、深入考虑本土化问题,了解国内制度的变迁沿革。其次,在细节操作上,还需要细致地开展法条梳理工作,对于表述不一致、内容不一致或者法律责任后果不一致的地方进行全面梳理,避免发生规范重复或冲突的现象。最后,吕忠梅教授表示,希望接下来的编纂研究能够更加深入细致地开展理论分析、规范解释和条文拟定工作,以编纂一部让执法者觉得好用、让法官找法时明确、能够回应现实问题的生态环境法典为预期目标。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部分领导、环境法典编纂研究课题组主要成员、特邀环境法学者以及相关行业专家等5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主会场设在北大法宝会议室,部分专家学者通过腾讯会议线上参会。此外,本次研讨会还全程通过北大法宝学堂等三个平台进行了会议直播,共计9500余人次观看,继上周生态环境法典专家建议稿编纂系列研讨会之绿色低碳发展编、生态环境责任编之后,取得良好反响。
主会场参会嘉宾会后合影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系列研讨会
自然生态保护编
主会议现场
本次研讨会的研讨主题是生态环境法典专家建议稿(草案)第三编自然生态保护编编纂研究的疑难问题。研讨会共分三个单元,分别为“自然生态保护编立法进展与基本制度”“生态要素保护的法典化”和“生态区域保护的法典化”。
研讨会第一单元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巩固老师首先代表环境法典编纂研究课题组第三编研究小组就自然生态保护编的立法进展和基本制度进行了介绍。之后,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李挚萍教授,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应用法学和法治社会研究院负责人王清军教授依次就自然生态保护部分编纂的问题、解决对策发表了观点。
秦天宝教授主持第一单元
巩固教授作专题报告
孙佑海教授作专家研讨
李挚萍教授作专家研讨
王清军教授作专家研讨
研讨会第二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艳芳教授主持。西北大学法学院王社坤教授,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刘卫先教授,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二级研究员、中国科学院大学岗位教授、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副会长兼科技委主任蒋志刚教授,水利部政策法规司政策处唐忠辉处长先后就自然生态保护编中如何用法典化的形式对生态要素进行保护提出了对策建议。
李艳芳教授主持第二单元
王社坤教授作专题报告
刘卫先教授作专题报告
蒋志刚研究员作专家研讨
唐忠辉处长作专家研讨
研讨会第三单元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李挚萍教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吴凯杰助理教授,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员、国家公园研究院副院长、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副会长兼国家公园及自然保护地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动物学会监事长张希武,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杜群教授分别就如何用法典化的方式对生态区域进行保护等问题发表了见解。
李挚萍教授主持第三单元
吴凯杰助理教授作专题报告
张希武研究员作专家研讨
秦天宝教授作专家研讨
杜群教授作专家研讨
各单元研讨结束后,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主持了闭幕式。闭幕式上,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吕忠梅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吕忠梅教授首先代表会议主办方对会议承办方,以及线下和线上与会专家表示了感谢。随后,吕忠梅教授肯定了本次研讨会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吕忠梅教授进一步指出,本次会议有三个方面的收获。第一,厘清了编纂过程中使用的基本概念。第二,专家们从各自研究的领域启发我们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对于梳理我们现有思路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之间的关系有很大帮助。第三,实务部门专家们的发言帮助我们明白了实践当中的问题,对在自然生态保护编中回应对实践的需求有很大启示。最后,吕忠梅教授宣布本次研讨会圆满结束,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专家理论研讨告一段落。吕忠梅教授希望课题组成员能够根据专家们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努力,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专家建议稿。
汪劲教授主持闭幕式
吕忠梅教授作总结发言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部分领导、环境法典编纂研究课题组主要成员、特邀法学专家以及相关行 业专家5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除了在主会场、分会场多地线下参会外,本次研讨会还全程通过北大法宝学堂等平台进行了会议直播,9500余人次线上参会或观看了会议 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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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吴晓婧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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