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研究生院(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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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和深圳中国特色先行示范区建设,夯实鹏城实验室作为网络信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基础平台,2023年鹏城实验室将联合中山大学共同开展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

面向通信、网络和智能信息领域培养和造就工程技术方面,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创新领军人才。

学术学位博士获得者应具有本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科学的研究方法知识;具有独立的探究意识、创造性思维、理性批判能力及原创精神和逻辑推理能力;具有以学术为志业的品质,对学术热情、忠诚于学术及坚强的意志力和敢于冒险的精神。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本领域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实践经验和一定的管理、社会和环境等知识,能够综合运用科学研究方法和先进技术手段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的能力,能够做出创新性成果。

二、招生类别、规模及方式

1.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光学工程(080300)、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0)等。

2.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为:电子信息(085400)。

3.招生规模:约为45人,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以上类别均可招收直接攻博生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考生,招生学院详见“第九条”。

三、学习方式、学位授予及学习地点

1. 所录取博士生为全日制非定向类别,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公开招考博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2.中山大学与鹏城实验室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为科研经费型博士研究生。按照鹏城实验室与中山大学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课程学习在中山大学进行,论文研究结合鹏城实验室承担的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完成。

3.符合中山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者,将由中山大学发放毕业证书,授予学位。

4.课程阶段,由中山大学提供集中住宿和学习的相关条件;其他阶段由鹏城实验室在深圳提供集中住宿和学习的相关条件,并与高校共同负责学生的管理。

四、申请考核制招考报考条件

1.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非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通过考核后,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5)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符合我校相关招生单位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的报考条件。

2.申请时间

申请人需于2022年10 月28日15:00— 11 月14日9:00登录中山大学报名系统按相关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及缴费手续:

http://uems.sysu.edu.cn/graduate/web/DcrRegistered.html (注册网址)

http://uems.sysu.edu.cn/graduate/web(注册后登录网址)

在中山大学报名系统上报名须在“备注”栏填写“鹏城实验室专项”,网上报名及缴费程序详见《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3.材料提交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4)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6)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和硕博连读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单证硕士须提供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已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证明、代表性荣誉与奖励证明。

(9)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或护照)。

(10)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空白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上述各项材料请按顺序整合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申请资料寄(送)达报考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以PDF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报考学院指定邮箱和鹏城实验室招生邮箱(yzb@pcl.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标注为“姓名+申请中山大学+鹏城实验室联合培养博士”,未按规定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招生考试费或送(寄)报考材料至报考学院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申请者应对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在报考或录取期间被查实,取消其报考、录取等资格;在学期间被查实,取消其学籍;毕业后被查实,学校将按规定撤销其已获得的学位证、毕业证。

所有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审查考核

中山大学与鹏城实验室联合培养专项计划2023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审核分为材料审查和综合考核两个阶段,由鹏城实验室与中山大学成立的联合工作组组织。

1.材料审查

中山大学-鹏城实验室联合工作小组组织材料审查组对全部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阅,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名单,通知申请人参加综合考核。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请参考我校相关招生学院“2023年以‘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

六、录取与调档

中山大学-鹏城实验室联合工作组以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具体招生情况和培养条件,并结合当年招生名额确定推荐名单,报中山大学研究生院、鹏城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分别在鹏城实验室研究生招生网和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示。

获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签订入学承诺书。

中山大学与鹏城实验室联合培养专项计划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含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等),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未按规定调档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费与奖助

按照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确定。鹏城实验室发放为联培博士研究生专门设立的“鹏城博士津贴”,发放年限不少于基本学习年限。中山大学不再发放奖助学金。

八、其他

未尽事宜参见《中山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其相关的实施细则。如因疫情影响,导致招生工作安排变化,具体信息另行通知。本招生简章由中山大学和鹏城实验室分别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1.中山大学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2.中山大学研招办

联系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Email:yzba@mail.sysu.edu.cn

3.鹏城实验室

联系电话:0755-85902112

Email:yzb@pcl.edu.cn

鹏城实验室官网:https://www.pcl.ac.cn

鹏城实验室招生网址:http://yzw.pcl.edu.cn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兴科一街2号鹏城实验室C栋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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