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考研(中国美术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中国美术学院考研,中国美术学院考研招生简章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中国美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中国美术学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我校前身为1928年由蔡元培、林风眠先生创建的国立艺术院,是中国现代最早的国立高等艺术学府,是国内学科最完备、规模最齐整的高等美术院校,是中国艺术学科研究生教育的创始之地,被誉为“中国现代艺术教育的摇篮”。

我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学科专业建设成绩均位列全国艺术类院校首位:美术学学科连续两轮入选国家“双一流”一流建设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美术学、设计学获得A+评级(排名全国并列第一),艺术学理论获A-评级,戏剧与影视学获B+评级;在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中成绩优异、稳中有进;在“双万”建设中, 28个本科招生专业中的26个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目前设有美术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三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地跨杭、沪两市,拥有南山、象山、良渚、湘湖、张江五个校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7个非教学类岗位共23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含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一般为2023年8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5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并递交全部报名材料,仅网上报名未完整提交所需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我校将不再受理。

(1)应聘人员登录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如实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岗位申请,提交生成公开招聘报名表后,请将生成的报名表与报名材料一并压缩打包后以“应聘岗位编号+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zp@caa.edu.cn。未按要求填报网报系统相关信息、未将报名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等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材料(请自留原件,报名后不再退还):

①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中国籍居民提交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境外人员提交护照或来往大陆(内地)通行证扫描件)。

②电子版个人简历,个人简历连续填报(包括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提供从本科起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一并提供。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国外留学人员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其他材料。岗位其他条件(见附件)中有要求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附中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岗、美术馆展览管理岗、专职辅导员岗等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以上材料文本要求PDF格式,所有材料按序归整成一个PDF文件。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我校根据考生在报名系统填报的信息,按照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由考生本人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材料审验环节在资格复审时进行。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根据我校的考试安排,于考试前3日自行登录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本次招聘的各类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成绩构成

笔试、面试满分100分。各招聘岗位按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笔试

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均采取笔试形式(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性知识,主要考查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与能力(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3.面试

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与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面试方式为综合面试。

面试前将安排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的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不全或与报名资料不相符、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自动丧失面试资格。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我校将视情况对考察对象安排不少于2周时间的实习考察,作为考察工作的组成部分,实习考察形式由用人单位决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1. 招聘过程中,我校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报名应聘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2.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学校视岗位急需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中国美术学院网(,“通知公告”栏目和“中国美术学院人才招聘网”);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中国美术学院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164623(中国美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巡察办>)。

(三)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南山路218号1A312室中国美术学院人事处(邮编:310002)。

咨询电话:0571-87164617、87164784

报名期间若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0571-87325998

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度

特殊专业技术招聘岗位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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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人事处(人才办、教师工作部)

编 辑|倪义臣 楚皓羽

责 编|庞 洋 潘江洪

审 核|方 舟 封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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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caanews@caa.edu.cn

“国美学术通讯”官方微信号

投稿邮箱:caarmt@caa.edu.cn

出品:

中国美术学院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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