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研究生成绩查询,浙江大学研究生成绩查询系统
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山西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有关事宜的公告》要求,我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已于2月22日15:00公布,现将我校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01
成绩查询
报考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届时请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sxkszx.cn),凭考生编号和身份证号查询。
02
初试成绩复核
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要求,考生若对初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申请复核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28日8:00—3月1日18: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不接受现场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或者资料不全者一律视为无效申请。
(一)申请复核材料提交电子邮箱及注意事项
申请复核材料提交邮箱:yzb@sxu.edu.cn。每名考生仅受理一次本人提交的邮件复查申请,以最新一次提交的申请为准,请各位考生尽量避免重复申请。
(二)申请材料及命名格式要求
1、申请复核考生须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正反面)、山西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三项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打包发送至我校指定电子邮箱。压缩包及邮件标题以“考生编号+考生姓名+研考初试成绩复核”命名。
2、复核申请表按科目以“考生编号+考生姓名+科目名称”命名,每一科目填写一张申请表,准考证以“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命名,身份证照片文件以“身份证号+考生姓名”命名。
(三)复核范围
自命题科目由我校负责复核,统考科目由我校汇总后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负责复核。成绩复核只核查答卷姓名、考生编号是否与考生本人对应,考生答卷有无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有加错分、登错分,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不重新评阅答卷。
(四)复核结果通知
复核后成绩如有变动,我校将于3月5日前电话通知考生本人。成绩复核无误的,不再另行通知。
(五)二次复核
考生如对初试成绩复核结果仍存有异议,可于3月7日18:00前再次向我校指定的电子邮箱提交网上二次复核申请,二次复核申请要明确科目、题号以及再次复核理由(复核理由须明确考生作答内容及认为正确或得分偏低的说明)。复核结果我校将及时通知考生。
03
复试工作安排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将在国家线发布后确定,复试与调剂工作将根据实际情况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要求开展。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来源:山西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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