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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公示及录取相关事宜的通知
一、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已完成,拟录取名单公布如下:
二、公示时间:2023年6月7日至6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以实名方式向学校研究生院或纪委反映,研究生院联系方式:023-65910997,纪检监察室联系方式:023-65362471。
三、其他说明
1.考生的录取类别以考生报考时填写的报考类别为准。
(1)被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递交定向就业合同。请考生在2023年6月14日下午17:00前将定向就业协议原件(一式三份)递交研究生院215办公室。
(2)被拟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如需变更,请在2023年6月14日下午17:00前提交《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录取类别变更申请表》研究生院215办公室。申请录类别由定向就转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无须递交定向就业协议;申请录取类别由非定向就业转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递交定向就业协议原件(一式三份)。
(3)考生的录取类别在读期间不得变更。
(4)若考生未能按要求及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造成无法录取者,招生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1)重庆市外的党员考生,由转出单位签发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单位为“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具体接收单位为“重庆师范大学”。(2)重庆市内的党员考生,由考生原所在党支部直接通过12371平台办理组织关系转移,转入单位为“重庆师范大学”,具体支部名称为×××学院×××党支部(×××代表录取学院名称和具体党支部名称,需提前联系学院落实转入支部情况,学院联系方式见网站:https://graduate.cqnu.edu.cn/info/10540/95032.htm)。
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均通过“智慧团建”系统进行,智慧团建系统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考生登录全国智慧团建系统个人主页向原组织提出转接关系申请,转入单位为重庆师范大学×××学院分团委”(×××代表录取学院名称),并提醒原组织及时通过审核。原单位如签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介绍信抬头单位可填写为“重庆师范大学×××学院分团委”(×××代表录取学院名称)。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和团员证请自行妥善保管,新生报到时统一由招生学院收取。党(团)员档案材料与个人档案一起由档案所在单位通过机要或邮政EMS方式转寄到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请务必在档案袋封面注明学生姓名、考生编号、录取学院名称和录取专业名称。校团委联系电话:65910138。
3.户口迁移
(1)准备材料
重庆市内:本人户口页(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重庆市外:户口迁移证(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出具)
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
(2)迁入流程
需迁移户口的同学,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带上上述材料到虎溪派出所办理。逾期的同学请带上上述材料、户口迁移申请书和学院出具的在读证明到虎溪派出所办理。
(3)迁入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附1号。
(4)温馨提示
新生自愿迁移户口;新生的个人信息必须与户口页上的信息一致;如有疑问,请咨询023- 65362024。
4、人事档案转接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需调取人事档案。考生凭借人事调档函,前往档案所在部门办理档案调取。纸质版的人事调档函,将和考生《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出。电子版调档函可下载附件。所有档案必须通过机要渠道或邮政 EMS 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其他邮寄方式一律不接收,不得自带。请考生在2023年7月15日完成档案移交手续。档案袋正面须张贴考生基本信息,模板见附件《新生档案信息表》。
档案接收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23-65910997
档案接收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中路37号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15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331。
5.《录取通知书》将由我校研究生院统一印制后发放给考生,发放时间预计为2023年6月底。如《录取通知书》接收地址发生变化,请拟录取考生请于6月13日前将正确的通知书接收地址发送到邮箱:csyz@cqnu.edu.cn。我校将按修改后的通讯地址邮寄通知书,凡未修改者,将按研招网报名系统登记的地址寄发。
6.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政策咨询方式: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6591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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