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大学产业经济研究院(江西财经大学产业经济研究院在哪个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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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由上海市数据科技与决策前沿科学研究基地、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产业经济系、数据经济学的理论、方法与应用研究团队联合举办的大数据产业经济系列讲座在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举行。来自Carleton University的陈智琦教授分享了题为“Partitioned Pricing and Collusion on Surcharges”的研究。

Partitioned Pricing(译为分割定价)是指将一件商品的完整价格分割为一个基础价格和一个Surcharge(附加费)的定价方式;在这种定价方式下,基础价格和附加费都是购买该商品所必须要支付的。陈教授指出,分割定价在各种商品的定价策略中被广泛运用,同时也是一些反垄断案件中的核心要素。例如,1999至2006年间,超过二十家航空公司由于对航空货运的安全附加费进行串谋,在欧美被罚款,多位高管入狱。陈教授认为,经典的经济理论在假设消费者是理性的前提下,消费者的需求只受到最终总价的影响,无法解释分割定价的存在;此外,参与附加费串谋的各主体都可以通过改变基础价格从而影响总价来偏离,无法解释分割定价串谋的可行性。因此,陈智琦教授的论文通过建模分析,解释了分割定价本身的经济激励以及采用分割定价的企业在附加费上串谋的意义。

陈教授构建了一个单一商品的、对称的双寡头竞争模型。遵循经典理论,假设消费者是理性的,其需求只被最终总价所影响。但与经典理论不同的是,在定价策略上,企业的拥有者或更高级的决策人可以采取包含策略性授权的分割定价:自己先决定附加费,之后给予经理人一个激励合同,让他自行决定基础价格。激励合同中提出的工资由两部分加权平均而得,一部分是企业利润,另一部分是基础价格对于企业利润的贡献。企业的拥有者决定两部分相加的权重,从而决定使经理人提高基础价格的激励。在这个框架下,陈教授分别研究了无串谋下的分割定价均衡和两个企业的高级决策人只首先在附加费上进行串谋时的均衡情况,并分别与单一价格定价下的两种均衡进行对比。

陈教授通过研究发现,首先,在不考虑串谋时,企业都会选择有一定激励水平的合同并采用分割定价。此时,企业内部通过策略性激励合同使经理人制定更高的基础价格,因此均衡时的总价和企业利润均高于单一价格定价的情形。但分割定价仍无法使价格和利润达到单一价格串谋的水平。其次,分割价格的串谋均衡达成了与单一价格串谋一样的均衡价格和利润,但是相比于单一价格串谋,使用分割价格并只在附加费上进行串谋会使得串谋更容易维持下去。陈教授还指出,附加费串谋在现实中只需要少量的高级决策人之间的交流,交流成本更低更容易达成,而且只在一部分价格中串谋也不容易引起消费者以及竞争监管机构的注意。

最后,参与讲座的师生们与陈智琦教授进行了积极的互动,讲座在大家的热烈讨论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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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黄杰颖(学)

责编 | 江鑫洁 审编 | 朱梦洁 沈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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