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推免来了!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推免生预报名将于明天早上8点开始

  中国人民大学关于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系)及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学校已修订完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及一般类型推免校级实施细则(详见教务处网站-推免专区)。学院(系)推免实施细则将于8月30日后在推免系统中发布。现就本年度推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工作要点

  1. 网上申请填写阶段(8月31日8:00-9月7日17:00)

  学生在“微人大—校务—本科教学一体化信息平台—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中填写并保存申请,填写时应明确选择推荐生类别,包括一般类型(非体美骨干)、一般类型(体育骨干)、一般类型(美育骨干)、学工系统骨干计划、退役学生、支教团。

  拟申请推荐生类别为一般类型(体育骨干)或一般类型(美育骨干)的学生,应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于9月3日17:00前提交资格认定(过时将无法提交)。体育部、校团委在9月5日8:30前认定是否具备骨干资格。通过资格认定的,学生仍可继续补充完善申请信息(此前提交资格认定的信息不得删改);未通过资格认定的,推荐生类别将恢复初始状态,学生可重新选择除体美骨干外的其他推荐生类别。请学生务必在9月5日8:30后登录系统查看认定结果,并按统一时间安排完成后续环节。

  本阶段不计算平均学分绩点和专业排名,请学生仔细检查个人成绩单,若有已完成赴外交流学习课程学分认定但成绩未录入系统、转专业学生课程类别更改申请未在系统完成等相关成绩问题的,务必在9月7日12:00前联系所在学院(系)教务秘书解决。本年度推免适用的学业综合成绩计算范围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外语、公共数学、公共计算机、部类共同、部类基础(必修课程)、专业核心课、经典历史著作阅读,以及所在院系开设的学年论文。

  2. 网上申请提交阶段(9月8日8:00-17:00)

  学生网上提交申请之前,务必确认各项信息准确无误。申请提交后,所有信息无法更改。提交阶段时间安排适用于所有推荐生类别。

  3. 综合评价阶段(系统录入截止时间:9月12日17:00)

  学院(系)根据学校规定,对所有推荐类别的学生进行统一综合评价。综合评价结束后,由学院(系)负责人在系统中录入科研能力和素质拓展成绩(请注意“保存”和“提交”的区别)。成绩录入并提交后,系统根据平均学分绩点、科研能力、素质拓展三项加权得出学生的综合评价成绩,学生本人可以查询所在学院(系)报名学生情况以及当前排名。

  综合评价成绩录入后,所有推荐类别学生在网上打印申请表,经本人签字后交所在学院(系)留存。该申请表由系统生成,学生本人不得自行制作表格或在系统外修改任何相关信息。

  4. 学院(系)确定初选名单并公示(系统操作截止时间:9月14日12:00)

  各学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按专业、实验班等分配名额,形成初选名单(含名额内推荐及名额外备选)。

  学院(系)在系统中对名额内推荐人选标记“同意推荐”;同时可在学校分配名额10%的范围内,提交备选名单,并在系统中对名额外备选学生标记“备选”。初选名单标记前均须经学院(系)党政联席会审定。

  学院(系)只能面向申请一般类型的学生标记“同意推荐”或“备选”。申请学工系统骨干计划、退役学生、支教团等专项类型学生的推荐意见由相关部门报送教务处。

  学院(系)初选名单公示3天,学生可在系统中查询所在学院(系)初选名单及排序。如有异议,应就相关事实、证据和依据形成书面材料,向学院(系)推免工作小组提出,学院(系)推免工作小组应依据事实及时回应和处理。

  5. 学院(系)及相关单位报送纸质版名单(报送截止时间:9月16日12:00)

  公示结束后,各学院(系)打印系统生成的《中国人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学院)》,提交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系)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推荐单位将学工系统骨干计划、退役学生、支教团初选名单提交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材料接收地址:崇德东楼604室)

  6. 后续审批环节(9月下旬)

  教务处审核初选名单,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审定后,教务处统一公示拟推免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结束后,教务处会同研究生院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拟推免名单。

  7. 报考、复试与接收(详见研究生院相关通知)

  获得推免资格学生的报考、复试、接收等后续工作安排,以及“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的操作说明,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二、注意事项

  1. 2023届推免工作开展期间,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中有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如因疫情防控或其他政策变化导致工作环节或时间安排需要调整,学校将另行通知。

  2. 平均学分绩点以学生提交申请时系统中已有的课程成绩为准。请各学院(系)督促教师务必在9月6日前录入完成上学期课程成绩(含学年论文);若有其他成绩相关问题也应在9月7日中午12:00前解决。

  3. 理工类专业平均学分绩点低于3.2,其他专业平均学分绩点低于3.4的一般类型学生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三位专家的推荐书(8月31日起通过教务处官网-文件下载栏目获取指定模板);(2)获奖或参与项目的证明原件;(3)发表的论文以及相关杂志或书刊封面的复印件。每个申请人的材料分装一袋(注明院系和学生姓名),推免工作结束后,材料通过学院(系)返还申请人。

  4. 申请专项类型推免的学生,经相关部门确定在初选名单之内的,不得更改推荐生类别。如未被列入初选名单,但综合评价成绩符合所在学院(系)推免标准的,学生可提出申请,经原专项类型负责人、学院(系)同意后,可变更为一般类型。

  5. 按照《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实施办法》及其相关规定,申请一般类型推免的学生应达到校内公共英语或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要求。未达到要求的学生可以通过其他社会普遍认可的英语成绩进行认定,认定标准如下表:

成绩及学生类型托福网考雅思(学术类)大学英语六级口语考试笔试成绩非艺术类学生总分72总分6——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总分42总分5——口语成绩非艺术类学生口语20口语5.5B+艺术类、高水平运动队学生口语16口语4B

  考虑到受疫情影响,学校为拟申请推免但英语成绩未达推免申请最低要求者举行一次英语水平测试,9月6日笔试、8日口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通知详见http://jiaowu.ruc.edu.cn/jxyx/tzgg/8d4b06015e7d4e59b3669e027e0162e1.htm )

  6. 根据2014年6月26日印发的学校推免工作小组会议纪要,国学院本科生原则上仅能推荐至文史哲相关专业免试攻读研究生。

  咨询方式:见官网

  教务处

  2022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