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地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指示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执行《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实施意见》,着力改善院领导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结合院实际情况,经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院竞争性选拔40岁(含)以下年轻处级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选拔职位
不设置具体职位,仅划分综合管理(院务、党建、人力、纪检、群团等)和业务管理(计划经营、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安全质量、财务审计等)两个领域,计划选拔5名左右40岁以下副处级领导干部。
每个领域报名人数应超过5人,低于5人的,该领域取消,报名该领域的人如服从调剂,调整到其他合适领域参加选拔。
02选拔范围
面向全院内部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的在职在岗职工。
03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大局观念和院整体意识,贯彻执行院的各项决议,维护院的和谐稳定,团结协作意识强;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工作勤勉踏实,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工作业绩突出;
4.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了解院的发展战略及相关制度;
5.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有较强的理解表达能力、决策执行能力、组织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善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6.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诚实守信,廉洁从业,能够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7.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任职资格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任职经历:以下2种情形应至少满足其中1种。
第一种情形:40岁(含)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院《核西物院领导干部管理规定》资格要求,即:应当具有正科2年以上任职经历,未满2年的应当具备正科1年以上且和副科累计5年以上的任职经历;或在院各级职能部门以外的各基层技术、业务岗位工作满5年,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表现优秀的;
第二种情形:35岁(含)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院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资格要求,即:在院工作满一年,本科毕业参加工作满6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满5年、博士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满4年。
04不得参与竞争性选拔的情形
1.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被评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排名靠后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提拔的情形。
05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5月27日下午5:00前
2.报名方式
1)组织推荐。各二级单位党委和院本部各部门研究后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参加竞争性选拔,须附党委或部门书面推荐意见,介绍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
2)个人自荐。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人踊跃自荐。个人征得各二级单位党委或院本部部门主要领导同意后,以个人名义报名参加竞争性选拔。
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均须填写报名表,并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党委(部门)同意。
3.具体要求
1)每人只能报名一个领域,可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2)报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按顺序编号,所有材料形成一个压缩文件,以“应聘领域-报名单位-姓名”命名。
编号1:××(姓名)竞争性选拔报名表,同时提供word版和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版。组织推荐的,须另附党委书面推荐意见。
编号2:××(姓名)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明。
编号3:××(姓名)在院工作时间证明(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
编号4:××(姓名)获奖证书(省部级以上)。
编号5:××(姓名)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任免审批表。此项编号材料均由所在单位按实际情况提供,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编号6:××(姓名)个人廉洁从业情况的说明,个人签字后提供;××(姓名)廉洁从业证明,由所在单位提供,加盖纪委印章,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双签字。
以上内容缺一不可,且附件材料应清晰、规整,按顺序排列。所在单位审核本单位报名人选的各类材料,确保信息准确、材料完整后,汇总材料和报名统计表报院党委组织部。
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
gb@swip.ac.cn
联系人:
黄 蓉 028-82850800
姜文莉 028-82850525
06资格审查
院竞争性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的人选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07遴选考察对象
1.笔试。
2.面试。(笔试面试要求、时间另行通知。)
3.确定差额考察人选:院竞争性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院党委会汇报遴选总体情况及排名结果,院党委研究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08差额考察
院党委组织部牵头对差额考察对象开展组织考察工作。
09讨论决定
院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拟任人选。
10公示任用
按照《核西物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示任用。院党委研究后在全院范围内(成都、乐山)统筹安排岗位,原则上优先安排跨单位(部门)任职锻炼。任职党建纪检领域的干部必须为中共正式党员,任党内职务的干部党龄须符合《党章》等有关规定。
11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发挥领导把关作用,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能力关和廉洁关,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受到诫勉、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干部,以及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尚未调查清楚的干部,一律不得组织推荐或同意报名,确保不能“带病参选”;要对报名人选的资格条件和人事档案进行认真审核,档案存疑尚未查清的,一律不得组织推荐或同意报名。
2.各单位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综合考虑人选的思想品德、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及工作实绩,全面地、历史地、辩证地去看干部,负责任地向组织推荐干部。
3.此次竞争性选拔是院党委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报名,使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能够脱颖而出。
4.(1)报名者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人选参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从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组工干部在人选报名过程中配合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责任人立即调整出组工干部队伍,并视情节轻重从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在选拔任用过程中,凡存在托关系找门路、说情打招呼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人选参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从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其他涉及违规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员,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理。
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28-82850404
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jc@swi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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