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学考研,犯罪心理学考研学校
吴宗宪
□从人类思想发展史来看,哲学与犯罪学的关系似乎经历了密切——疏远——再度密切的U字形轨迹。在人类思想发展的早期,哲学是包含一切知识和学问的综合体,其中自然包含了有关犯罪和刑罚的思想,早期的犯罪学学说和学派也有浓厚的哲学特征。在分析犯罪学史上一些阶段(早期和晚期)的理论学说,哲学视角的解释力较强,而在分析另一些阶段(中期)的理论学说时,哲学视角的解释力有限。
美国匹茨堡大学法律与司法交叉学科及社会学教授戴维·亚瑟·琼斯撰写的《犯罪学的历史》一书中文版近日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这是我国读者了解西方犯罪学史的一本篇幅不大但很有价值的读物。
本书与我自己的犯罪学研究缘分颇深。1986年研究生毕业,我留校在犯罪心理学教研室任教。在准备给学生讲课用的讲稿时,努力更多地了解国外的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情况,阅读了一些翻译成中文的犯罪学、犯罪心理学著作,并开始从图书馆中找一些英文的犯罪学著作来阅读,力图为犯罪心理学课程的讲授准备材料,丰富讲课内容。同时,由于种种原因,逐渐萌发了自己写一部介绍外国犯罪学研究情况的著作的念头,并开始系统地积累资料,了解西方犯罪学研究的框架、主要流派等。在这个过程中,1986年出版的《犯罪学的历史》英语版,大大加快了我研究外国犯罪学史的进程,坚定了自己写一部关于外国犯罪学史著作的信心。1987年,我去北京图书馆新书阅览室查阅资料时,看到了琼斯教授刚刚出版的这部著作。最初一看到这部书,我几乎打消了再写一部外国犯罪学史著作的念头,当时心想:既然已经有了这样一部书,只要翻译过来就可以解决问题了,何必再写一部呢?于是,与琼斯教授联系,在1988年11月4日收到了他邮寄的一部英文版原著。不过,在仔细阅读这部著作的过程中,发现这部著作并不能满足我们系统了解外国犯罪学研究状况的需要,仍然决定要自己撰写一本这样的书,经过多年的努力,这本书最终变成了一本150多万字的巨著,这就是警官教育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拙著《西方犯罪学史》(2010年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本书第二版,变成了四卷本,字数逾182万)。
尽管如此,《犯罪学的历史》一书对我研究西方犯罪学史产生了很大影响。在收到本书英文版原著时,我立即全身心地投入到对本书的学习和钻研之中。在学习的过程中,为了检索的方便,自己编写了更为详细的目录;同时,一面阅读,一面摘译,译出了绝大部分内容。因此,我自己可能是最早系统翻译本书的中国研究者之一。通过这些努力,本书的很多内容对于我了解和研究西方犯罪学史,提供了很多帮助;我研究西方犯罪学史的很多工作,都是在本书论述的内容和提供的信息的引导下,继续进行的。可以说,这部著作对我的研究工作的积极作用是巨大的,没有它的指引,我的研究工作可能要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我感谢琼斯教授的开拓性贡献。
本书对论述西方犯罪学史有重要的贡献。通过自己的学习,我感到,本书对于书写和学习西方犯罪学史有四个方面的重要贡献:
第一,确立了犯罪学史的框架结构。在本书英语版出版之前,尽管我做了大量的文献调查,也从不同的英语书籍中看到不少有关犯罪学史的论述,但是,并未看到一本名为“犯罪学史”的书籍(迄今为止仍然没有看到外国学者撰写的第二本这样的英语书籍),对于犯罪学史的历史概貌缺乏了解,不知道在学习和书写犯罪学史时应当确立怎样的框架结构,而本书提供了一个犯罪学史的基本框架,让我得到极大启发,也方便了后来的学习者和研究者。虽然本书在第二章最后部分(英文版第28-30页)简要介绍了中国古代的犯罪学相关内容,但是,全书的大部分内容都是论述西方犯罪学史的,因此,似乎应该把本书归类于西方犯罪学史书籍。可以说,本书确立了西方犯罪学史的基本框架结构。
第二,论述了犯罪学中的主要学说。本书在论述了古代和中世纪的犯罪学学说和相关制度等内容后,大体上按照时间顺序论述了西方犯罪学史上的主要理论学说与流派,其中包括古典犯罪学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是贝卡利亚、杰里米·边沁等;实证犯罪学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是龙勃罗梭、加罗法洛和菲利,由于这三个人都是意大利人,因此,这个学派又称为“意大利犯罪学派”),该学派在20世纪的新发展(主要代表人物是英国的查尔斯·巴克曼·格林、美国的欧内斯特·艾伯特·胡顿)等;颅相学、体型、精神病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犯罪学学说和相关实践;实用主义的、生态学的、互动论的和亚文化的犯罪学学说;分析犯罪学学说,其中包括犯罪学中的冲突理论、批判犯罪学学说和马克思主义学说;存在主义犯罪学学说等。虽然本书篇幅不长(英文版正文220多页,中文版字数20多万),不过,西方犯罪学历史上的主要理论学说与流派都涉及到了。通过阅读本书,可以快速地了解西方犯罪学史的主要内容。
第三,表达了一些重要的学术观点。在论述西方犯罪学史上的主要理论学说与流派的过程中,作者不仅大量引证了其他人的论述观点,也表述了自己的一些观点和见解,相信读者能够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了解这方面的内容。尤其需要提到的是,作者较多分析了这些理论学说与流派的哲学基础等方面的内容,这方面的内容对于读者了解犯罪学学说和流派产生的时代精神和思想背景等,具有很好的启发意义。
第四,介绍了犯罪学的代表性文献。在论述西方犯罪学史上的主要理论学说与流派的过程中,作者通过在正文介绍犯罪学经典著作,在引证很多论述、观点时在注释中注明论著信息等方式,介绍和提及了西方犯罪学史上具有代表性的几乎所有的最重要著作。通过阅读本书,读者可以大体上了解西方犯罪学史上很多重要的代表性论著,这可以成为继续钻研西方犯罪学史的重要线索;虽然中文版省略了英语版中的重要内容——正文后面所附的“参考书目”,给查阅外文文献带来一定不便,不过,那些最重要的犯罪学代表性论著,往往可以在中文版的正文和脚注看到。
不过,从另一方面来看,本书的显著特色,似乎也是本书的不足。本书的副标题是“A 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s”(可以翻译为“哲学的视角”或者“哲学的探讨”),这意味着,本书的显著特色是从哲学分析入手,论述西方犯罪学史上主要理论学说与流派的产生背景与哲学基础,它们的内容与哲学学说和哲学流派的关系,重视阐述犯罪学学说与哲学学说的关系。在一本篇幅不很长的书籍中,既然用了不少篇幅论述犯罪学与哲学的关系,那么,对于犯罪学学说本身的介绍就会受到限制,对许多犯罪学理论、学说往往比较简单甚至一笔带过,这对于希望了解西方犯罪学史本身内容的人而言,读起来有一种“不解渴”“语焉不详”的感觉,从这一点来看,这可能也是本书的不足。
这种不足实际上也是当年促使我下决心继续自己的西方犯罪学史研究的重要原因,我在本书的启发下继续钻研西方犯罪学史,最终写成的《西方犯罪学史》,本书中没有展开论述的西方犯罪学史上的主要理论学说与流派,都在拙著《西方犯罪学史》中做了详尽、全面的论述。
此外,非常值得探讨的一个话题是,从哲学视角分析整个犯罪学史,似乎也不是一种最佳做法。这是因为,从人类思想发展史来看,哲学与犯罪学的关系似乎经历了密切——疏远——再度密切的U字形轨迹。在人类思想发展的早期,哲学是包含一切知识和学问的综合体,其中自然包含了有关犯罪和刑罚的思想,早期的犯罪学学说和学派也有浓厚的哲学特征。例如,犯罪学史上第一个思想流派——古典犯罪学学派,就具有浓厚的哲学色彩,该学派解释犯罪问题的一个关键概念“自由意志”,首先是重要的哲学概念,古典学派对很多观点的论述也带有明显的哲学思辨特点。后来,很多学科从哲学中分化出来,哲学与犯罪学的关系逐渐疏远;19世纪中期以来,犯罪学的发展与统计学、医学(特别是精神病学)、体质人类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关系更加密切。20世纪中期以后,哲学与犯罪学的关系再次密切起来,存在主义哲学等思潮对于犯罪学研究的影响增强。因此,在分析犯罪学史上一些阶段(早期和晚期)的理论学说,哲学视角的解释力较强,而在分析另一些阶段(中期)的理论学说时,哲学视角的解释力有限。
尽管如此,由于上述的重要贡献,完全可以说,本书是书写西方犯罪学史的有益尝试,是一本有独特价值的重要犯罪学史书籍,本书的中文版是我国读者了解西方犯罪学史的有益读物,值得关注和学习。期待本书成为广大犯罪学研究者和爱好者喜爱的读物,能够在了解西方犯罪学历史和促进我国犯罪学研究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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