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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2年博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普通计划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
其他说明
1.招生学院在学校公布的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本单位招生计划和复试比例划定本学院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考生须达到招生学院的复试要求才能进入复试。
2.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占本年度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
3.国家急需学科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雄安新区专项计划按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4.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全权负责解释。
六、复试工作
(一)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由学校和学院确定复试资格的基本要求。
(二)复试对象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复试时间
4月29日前,各学院确定复试方案和具体办法,5月20日前各学院完成复试工作。复试分学院分专业分批次错峰进行。
(四)复试地点
原则上采取考生在考生所在地,复试专家及工作组成员集中到场的方式进行。
(五)复试形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全校使用同一远程复试系统。
复试专家组及工作人员分批分组在不同的会议室进行,采取按学科专业统一组织复试,实行同一标准。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
复试组织及相关规定参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六)复试程序
学院对所有复试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再进入复试各个环节。
(七)复试比例
所有学科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复试录取比原则上不低于120%。
(八)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面试、外国语测试、同等学力和跨专业类别加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要发挥复试对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和综合素质方面的考察功能。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具体考核方式由各学院确定。
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要根据考生以往硕士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九)复试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十)复试过程
要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笔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笔试(含面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属国家机密。复试各环节的纪律及命题、阅卷要求与国家统一考试相同。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试题设计要按照学科专业特点,合理设计题型、题量和试题难度,保证择优选拔所需要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
(十一)资格审查
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复核力度,各学院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审查内容为:
1.往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在校学生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交验,两证不全或未获得者不予报到;
3.国外(境外)学历: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认证书;
4.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二代身份证、学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书等相关材料。
(十二)同等学力及跨专业报考学生:同等学力及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应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主干课程,加试方式及名单由各学院自定。同等学力及跨专业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工作
(一)各学院要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数、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经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核查,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院可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5月20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说明。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各学院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四)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思想政治品德不合格者;
3.复试各环节单项成绩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考试作弊者;
6.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八、信息公开
各学院要继续制订以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信息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办法,对相关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公示格式见《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结果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开招生计划。
(二)公开复试方案、复试考生名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等信息)。
(三)公示与公开录取信息(名单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总成绩等信息),并对专项计划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各学院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进行报备,并按要求向北京市考试院及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各学院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四)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各学院应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电子邮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部门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
九、其它要求
(一)各学院确定的复试方案和具体办法需上报研究生院审查备案后方可在网上公示。
(二)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专业和导师进行招生。严格控制每位导师的招生人数,招生人数包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生,其中:
1.每位导师可招收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2.杰出人才及国家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招收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3.外聘导师可招收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国家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原则上不超过2人);
4.新增导师第一年只能在其申报学科领域招收录取1人;
5.对目前导师名下“除名多、退学多、余留多”的“三多”博导,各学院要认真核对,给予减招、限招或不予招生;
6.对上年度国家抽查博士论文结果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处理暂行办法》 (中地大京发[2020]158号)执行。
7.专项计划申请条件与录取事宜按当年申报情况由学校统筹考虑确定。
(三)我校2022年研究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四)2022年所有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定向生须与定向培养单位签署录取培养协议(学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5月25日前,各学院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博士生拟录取库,同时将拟录取名单打印表送交研招办。加试(笔试)试卷、复试情况表、面试情况记录表交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十、严肃考风考纪
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招生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考后,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应急预案及防控措施
为严格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确保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工作平稳实施,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十二、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文本来源于研招办
附件:
重庆医科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拟录取工作安排
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办法》规定,现将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拟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备注
4月29日9:00- 5月4日17:00
网上报名、提交材料。
见《重庆医科大学2022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指南》
5月8日前
各学院官网公布进入考核考生名单。
见《重庆医科大学2022年博士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5月15日前
交费、演练及第一阶段综合考核
交费要求见《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自助缴纳2022年博士生复试考核费的通知》
演练、考核见《重庆医科大学2022年博士生网络考核规范》及各学院具体安排
5月20日左右
学校公布调剂信息,各学院完成调剂考核
见本网站及各学院官网具体安排
二、考核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对象: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选拔的考生。
2.按《重庆医科大学2022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指南》进行操作。
3.请考生按照学校研招网公布的《2022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一览表》(见后续通知)进行报名。请考生充分考虑后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一旦提交,不能修改。报名时间结束,不再接受报名。
4.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一类材料:请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一)”(文件大小100M以内)。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应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证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表中“本人思想政治表现自述”签名栏及以后的栏目均需手写)
(4)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往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下述材料之一即可):CET-6成绩单、新托福(IBT)成绩单、雅思(IELTS)成绩单、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证书、WSK(PETS4或PETS5)成绩合格证书、新GRE成绩单
(7)发表论文(SCI收录的论文须由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承担科研项目批文、各种奖励的获奖证书、发明专利批文等
(8)申请专业相关领域的教授和申请人硕士生导师的推荐表(《专家推荐书》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签名处需专家亲笔签名)
(9)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我校在职职工可用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盖章版的“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代替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
(10)申请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11)重庆医科大学2022年博士生诚信考核承诺书(附件1,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12)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导师知情同意书(附件2,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第二类材料:填写并上传《2022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成果清单》(附件3),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二)”。此清单填报内容应与第一类材料(7)对应。
第三类材料:往届生上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PDF文档),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三)”。应届硕士生勿需上传。
5.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核。入学后学校将严格审查所有考核材料对应的纸质版原件材料,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缴纳复试费
1.缴费对象:进入学院公布考核名单的考生。
2.缴费方式:2022年博士生报名全部采用网上缴纳报名费,不接受现场缴费。因此,请考生务必仔细审核个人报考信息后再进行缴费。按照我校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如因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报名费恕不退还。网上缴费时请注意:如手机有扣费提示,系统刷新可能因滞后造成网页尚未显示时,不要再次重复缴费!
3.收费标准:根据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13]310号)文件精神,我校2022年博士生复试考核费标准为50元/生。请考生按照《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自助缴纳2022年博士生复试考核费的通知》(见后续通知)规定的流程交费,请勿向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转账,谨防上当受骗。
(三)演练及考核
请考生按照《重庆医科大学2022年博士生网络考核规范》(附件4)和学院要求尽早了解网络考核平台使用流程,准备考核场所和设备。考核具体安排见学院通知。
(四)确认拟录取
未被报考导师确认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专业(方向)内调整导师,考生若不服从学院对其导师的调整,则视为自动放弃该专业的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填写后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并在规定时间发送到学院指定邮箱。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调剂
进入综合考核但未被报考专业(方向)拟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第一阶段结束后仍有招生计划的专业参加考核。具体要求见本网站后续通知。
三、其他
(一)考生无论以任何形式泄露或传播与考核相关的信息,均视为作弊,考核成绩计零分。
(二)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按国家规定,考生报名时选择的就业类型(即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不得修改,为确保考核后能顺利录取,考生可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定向就业考生: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合同并经当地公证处公证。
2.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取人事档案,档案须包含所有时期的完整个人材料(党员须含党员档案材料,并与人事档案共同邮寄)。调档事宜将在本网站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定向合同、公证书或调取考生档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学校有权不发放录取通知书、取消其入学资格、注销学籍。
(四)关于在校生考核场地和设备问题,请考生向所在学校或学院寻求帮助。
(五)硕博连读生(含学博、专博)须在2022年5月9日-5月15日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具体操作见《重庆医科大学2022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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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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