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考研,12月24日考研时间安排
北京教育考试院昨日发布《北京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温馨提示》,提醒考生2023年研考将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举行。
随着研考的临近,考前考生需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又有哪些注意事项?一起来看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问答!
问
考生在参加初试前需要在疫情防控方面注意哪些事项?
答:建议所有北京考点的考生考前要在京备考,非必要不离京,以免受疫情影响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在京备考期间,应积极配合接受相关部门健康排查,避免前往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做好个人防护。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出现异常的,应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诊治排查,并将自身情况及时告知考点。
问
准考证什么时候可以打印?
答: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问
如果忘记报名账号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该怎么办?
答:请点击登录页面的“找回用户名”或“找回密码”链接,根据页面提示输入用户名、姓名、证件号码等信息找回。
问
考生如何获取最新研考消息?
答:考生须密切关注报考点、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有关报考点、招生单位具体事宜请咨询或查阅该报考点、招生单位的网站,报考政策及动态可登录“研招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北京考试研考)查询,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问
研考初试对进入考场需携带的物品有什么要求?
答:考生只准携带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取消考生考试成绩。
问
考试期间如果发现遗漏了重要文具怎么办?
答: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可以举手向监考员问询,不要跟其他考生说话,否则将按作弊处理。
问
参加研考初试,考前手机存放需要注意什么?
答:考生手机不得带入考场内,须放在考点规定的指定位置,并且要处于关闭状态,包括闹铃等提醒设置都要关闭。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取消考生考试成绩。
问
如果考试开始时,发现考卷有印刷问题,我应该怎么做?
答:如遇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问
如果考试迟到了,晚多久就不能进考场了?
答: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问
考试中是否可以提前交卷,可以提前多久交卷?
答:可以提前交卷,考生提前交卷出场时间为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点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问
考试时可以带计算器吗?
答:全国统考科目考试中仅化学(农)科目(科目代码为315)需使用不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如果考生准考证招生单位说明中规定了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自命题科目,可以携带,否则将按照违规行为处理。
问
考试时可以自备草稿纸吗?
答:不可以,只允许使用考点准备的专用草稿纸。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取消考生考试成绩。
问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统考科目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取消考生考试成绩。
问
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材料参加考试会有什么后果?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法律规定,携带或者使用考试作弊器材、材料参加考试的,由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在考试现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
找人代替考试会有什么后果?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刑法修正案(九)》法律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组织考试的教育考试机构可以取消其相关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问
参与组织作弊会有什么后果?
答:根据《刑法修正案(九)》法律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来源 北京考试报
编辑 孟紫薇
流程编辑 刘伟利
12月24日考研(12月24日考研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