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上海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会计专业)

上海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上海财经大学在职研究生会计专业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围绕“打造一流师资、强化学术研究、深化教学改革、狠抓学风教风等一系列多层次、高起点的改革,构建起适应经济学教育科研改革与发展需要的机制框架,与世界一流大学经济学系接轨的教育科研体系。

经济学院致力于培养具有全球视野的创新型经济学人才,在全球范围内汇聚一流师资力量,打造“经济理论、历史比较和量化分析”三位一体的课程设置体系。

一、培养目标

  具有扎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金融学原理以及专业功底,系统掌握金融计量专业知识,熟练运用相关计量软件,能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对证券投资、金融创新等方面专业问题的观察、分析和研究能力,并可承担学科和相关领域的研究和管理能力。

  学院学科专业特色

  ※首批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首创、首批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经济学创新平台

  ※“数理经济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经济学全国仅三家)

  ※首批上海市高峰Ⅱ类学科

  ※“经济学与商学”学科跻身ESI全球前1%

具体可查看:上海财经大学西方经济学(金融经济学方向) 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_上海财经大学同等学力申硕_125在职研究生

二、课程设置

主要课程

金融经济学方向

高级计量经济学(必修)、金融经济学(必修)、金融计量经济学、公司金融与治理、金融风险控制与分析、衍生证券与金融工程、数理统计。

各专业方向第二学年专业课程(必选课之外,根据师资情况从中选修3门课程)

公共课

微、宏观经济学、经济哲学、经济博弈论、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国际经济学、财政学、货币银行学

三 、报名条件和课程考试资格

  1、免试入学,资格审核。

  有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2017年9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原专业不限)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经获得博士学位者。对已经获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符合以上课程考试资格1,并已申请获得“上海财经大学课程考试资格证”(有效期四年)

  3、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并通过课程考试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等相关工作。

四 、课程结业要求

  通过二年系统的包括公共课、基础课、必修课等课程学习,考试通过本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全部课程考核后,才能申请获得相应专业的结业证书(盖上海财经大学培训专用章)无学士学位和大专毕业的在职人员通过二年的学习只可获得《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高级课程研修班》结业证书。

五 、收费项目与标准

  课程学习培训费:4.5万元/人。

六、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相关要求及相关政策规定

  1、年限要求

  1)学士学位满三年者取得《课程考试资格证》起,四年内需通过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我校组织的“学校统一考试”以及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2)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且学士学位满五年以上)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

  2、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每年1月报名,3月网上注册,5月底考试。

  1)报名资格:获得本科学士学位满三年及以上者。

  2)通过全国外国语水平相应级别的全国统一考试(英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经济学考试科目: (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经济学、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财政学)。

  3、我校组织的“学校统一考试”

  1)报名资格:学士学位满三年持《课程考试资格证》(有效期四年)的同等学力人员,方可报名参加。

  2)考试科目: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微观经济学。考试费用:100元/门次。

  3)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12月(具体时间参照研究生院发布通知为准)。

  4)考试年限:持有《课程考试资格证》有效期四年,考试未通过者则不能申请学位。

  5)第二阶段硕士学位申请。

  以上所有相关政策规定均以国务院学位委员和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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