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处(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处电话)

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处,天津商业大学研究生处电话

考试要求

1.天津商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

2.我校选用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学院从Zoom、阿里钉钉、腾讯会议中选取1款作为备用平台,备用平台的使用以学院通知为准。

3.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5月14日-16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具体安排以学院复试通知为准。

4.考生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方便工作人员联系,提前进行系统调试。

5.复试当日,考生至少提前20分钟登录远程面试系统,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开考15分钟后,考生再登录考试系统,视为弃考。

6.复试中出现网络中断等突发事件,考生不要慌张,手机开启通话功能,确保正常接听。

考生考试设备及环境要求

1.设备要求

(1)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带摄像头、麦克风)或一台台式电脑(外置摄像头、麦克风及音响),保证电量充足,存储空间充足。不推荐使用智能手机(仅作为备用设备)。若必须使用手机设备,关闭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考试的应用程序。

(2)电脑或者手机摄像头能够正常使用,复试期间须打开摄像头和麦克风,不可遮蔽、关闭摄像头和麦克风。

(3)电脑或者手机能够连接网络且网络环境稳定。

2.软件要求

(1)电脑

使用电脑的考生提前下载并安装最新版 Chrome 浏览器。

(2)手机

①使用苹果手机的考生使用Safari最新版浏览器;使用安卓手机的考生使用Chrome最新浏览器。

②安装最新版学信网App,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并保证App已获取摄像头和麦克风权限。

(3)考生需提前熟练操作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从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查看。

(4)按照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复试要求,安装调试好备用平台所需软件。

3.环境要求

(1)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须符合防疫安全条件,保证考试环境相对安静和独立,周围不能有其他人在场。

(2)考生提前布置考试环境,测试背景和光线情况,确保光线明亮、不逆光。

(3)考生复试前需向复试小组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展示周围环境,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考试。

(4)复试时考生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全屏显示上半身,露出双手和手臂。

4.材料要求

(1)将身份证、准考证放置考试桌面,方便复试期间查验身份。

(2)准备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空白A4纸若干张,用于笔试考核。

(3)除电脑或手机、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A4纸、身份证、准考证外,考试桌面不得出现其他物品。

交费

根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复试费用考生通过远程面试系统交纳。

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远程面试系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

1.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准考证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

(3)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原件

4.大学成绩单原件(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英语水平测试证书(CET-4、CET-6等)原件

6.天津商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登记表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交《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原件、《退出现役证》(退役部队签发)原件

8.加分项目证明原件

9.学院要求提交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获奖情况等其他材料

考试纪律

1.复试前,考生须如实、准确提交各项资格审查材料。

2. 复试期间,考生需将五官清晰显露,不得故意遮蔽面部、耳朵等部位,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着装得体,不得戴帽子、墨镜等,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

3. 复试期间,考生须将上半身始终出现在视频中,双手置于摄像头拍摄范围内,不得佩戴耳机,不做与复试无关的动作。

4.本人复试全程出镜,不得离开座位,不得无故中断,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

5.复试中的笔试部分考生直接在事先准备的空白纸上作答,考试桌面不得出现其他杂物(包括手表、手机、水杯等)。

6.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7.若复试过程中遇到网络中断等突发状况,自觉服从重考等安排。

8.考生在线签署《天津商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严禁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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