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研究生官网(北京大学研究生官网招生网)

北京大学研究生官网,北京大学研究生官网招生网

本文重点

本文包括:

北京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北京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全日制硕士招生方式

推荐免试(进行中)、普通招考

非全日制硕士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

推荐免试:

报名、初审与复试、待录取与公示、复审与录取

普通招考:

报名、初试、复试、调剂与录取

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 全国网报

博士招收招生方式:

直博(进行中)、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报名时间事项及时查看各院系招生说明

直博须及时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需注意申请资格、考核要求

敬请关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北京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校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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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大学采用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选拔方式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普通招考选拔方式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有关招生信息请浏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和“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北大研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

一、推荐免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与报名

我校每年9月上旬发布年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申请人可以依据“办法”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流程大致为:

1.北大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北大研招网报名,系统开放日期为2019年9月6日13:30至19日17:00。

2.申请材料寄送

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送)达所报考的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各院系具体联系方式见北大研招网-联系信息栏目),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一经收到,不予退还。

3.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并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应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支付报名费、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二)初审与复试

1.院系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材料进行初审,并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按时来我校参加复试。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复试选拔办法和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3.每位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三)待录取与公示

1.院系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笔试或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院系有权撤销待录取。

3.教育部推荐免试工作结束前,院系将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申请人可在院系或北大研招网的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申请人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四)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按照北京大学有关要求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审查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二、普通招考

(一)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报考条件第1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报考条件第1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北京大学2020年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招生简章》。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专业学位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报考条件第1条中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特殊说明。

5.个别专业学位硕士,如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工程管理硕士(MEM)等的特殊报考要求,请注意查看相关院系招考要求。

(二)报名

1.有关招生院系、专业、考试科目、学习方式、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见北大研招网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除我校报名公告中提及的特殊专业和考生类型必须选择北京大学考点外,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有关报名的具体要求见北大研招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北京大学(10001)2020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

5.有关报名确认和缴纳报名费

(1)在外埠报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报名点的要求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在北京大学报考点(代码:1101)参加初试的考生,应按照《北京大学报考点(1101)2020年应试硕士生网上报名公告》和《北京大学报考点(1101)2020年应试硕士生查验报名信息及上传电子照片的公告》完成以下报名程序:

a.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缴纳报考费。

b.在网报成功2-3个工作日后(公休日顺延)登录北大研招网上传电子照片(上传照片通过审核方为有效)。上传照片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17:00,逾期未上传电子照片或虽已上传但未通过审核者,我校无法将有效照片上报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无法下载准考证,相关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c.登录北大研招网核对本人网报信息。报名信息有误的,网报期间可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修改。

d.2019年11月2日10:00-11月10日17:00,登录北大研招网进行“网上确认”。

确认内容包括:①本人网报信息填写正确、②缴费状态为“已缴费”、③上传照片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④学历(学籍)审核结论为“校验通过”。只有完成以上内容并点击“确认信息”后,报名方为有效。考生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确认”的,其报名程序未完成,报名无效

6.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所填学历(学籍)等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以下四类考生,须在2019年11月10日前将认证报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须注明报名号和联系方式)寄(送)达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通信地址请见本简章第十一条。因未能及时提供认证报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导致不能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责任自负。

(1)在校研究生报名参加考试的,应提供现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应提供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4)已签署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并尚在协议有效期内的,须如实填报并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网报结束后,我校对有效报名信息进行准考资格审查。经我校确认准考的考生可于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将用于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妥善保管。

8.2020年起,报考“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将统一使用国家统考的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数学试题。

(三)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简要说明如下(具体见当年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

2.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应届考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我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应同时达到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院系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4.复试实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招生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5.复试将结合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通过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方面的考核。

6.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招网下载相关表格,在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7.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8.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将于2020年3月份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届时见北大研招网的有关通知,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为准。

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围内。

(五)调剂与录取

1.我校各院系内各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生源情况,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相互调剂。

2.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若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剂。考生应自行联系接收调剂单位,并按调入单位相关要求参加复试,具体要求、流程和系统开通时间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我校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3.已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

三、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1.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院系在录取时予以确定。

2.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或3年。

四、学费与助学金

(一)学费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

(二)奖学金

1.有关北京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pku.edu.cn/jzgz/zcwj/xyjxjy/index.htm)。

2.有关国家奖学金具体规定请见学生工作部网站(网址:http://xgb.pku.edu.cn/jxj/jxjxm/index.htm)。

五、入学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住宿安排

1.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校本部招收的以下类型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住宿:

(1)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2)“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同学申请不住宿。学生宿舍园区包括万柳公寓、燕园等,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硕士研究生的宿舍园区,具体安排可于报到前查询(查询方式另行通知)。住宿期限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为准。

3.除六2中所列两类研究生外,其他类型的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明确由院系安排或协助安排住宿的研究生等,学校不安排住宿。

七、硕博连读

凡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同学,可在入学之后根据各院系的规定申请硕博连读,具体人数、比例、学习年限和选拔办法由各院系决定。

八、转档与就业派遣

已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住宿、公费医疗和就业派遣。

专项计划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九、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及时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考生出现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若发现考生持伪造证件,我校将暂扣相关证件并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4.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5.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情况,研究生招生相关人员应全程予以回避。

十、其他事项

1.我校各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应试生招生人数以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

2.有关招生院系的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培养和奖助等,可在相关院系网站查询。

3.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考数量和复试分数线,将根据当年国家计划和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4.北京大学医学部的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参见其招生简章。

可前往查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网站查看详情网址:http://grs.bjmu.edu.cn/website/zsjz.htm

5.若上级部门在2020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十一、招生咨询

1.校本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校本部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2.校本部各招生院系联系方式

请见北大研招网联系信息栏目。

3.医学部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2802338、82805630

监督电话:010-82802337

电子邮件:yzb@bjm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一号楼三层328房间

邮政编码:10019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9月

详细信息请查阅北大研究生招生网

北京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校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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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三种招生方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有关招生信息请浏览“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以下简称“北大研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和各学院(系、所、中心)(以下简称“院系”)网站。

招生专业与人数

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拥有259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此外还有6种专业学位。

具体招生专业及院系计划招生人数见北京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zyml/index.htm)

各专业的招生方式由院系自定,招生人数包含在院系“计划招生数”中。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具体信息见各院系网站。

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校本部学术型博士研究生,除教育学院“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下“高级教育行政管理方向”的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外,其余专业、方向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校本部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除对外汉语教育学院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教育博士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外,其余专业、方向的学习方式均为非全日制。

2.除招生院系(或项目)有特殊说明的以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获得学士学位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博士两个学习阶段基本年限不低于5年。

“直博”报考方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与报名

我校每年9月上旬发布年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申请人可以依据“办法”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流程大致为:

1.北大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北大研招网报名,系统开放日期为2019年9月6日13:30至19日17:00。

2.申请材料寄送

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装入自备的信封,直接寄(送)达所报考的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各院系具体联系方式见北大研招网-联系信息栏目),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一经收到,不予退还。

3.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并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应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支付报名费、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通过院系组织的复试,获得我校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二)初审与面试

1.院系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材料进行初审,并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按时来我校参加复试。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复试选拔办法和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自身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3.每位通过初审的申请人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三)待录取与公示

1.院系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笔试或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院系将撤销待录取。

3.教育部推荐免试工作结束前,院系将在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申请人可在院系或北大研招网的信息公开栏目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申请人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四)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按照北京大学有关要求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审查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硕博连读”报考方法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须按照《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20年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以及各院系硕博连读相关规定执行。

(一)申请资格

1.具有北京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籍;

2.硕士入学满一年,且不处于延期阶段;

3.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身心健康;

4.硕士阶段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基本完成,且成绩优良;

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的志趣,且具备相应的基础;

6.获得原工作单位的书面同意(仅适用于定向硕士生);

7.符合所在院系、专业和拟转入院系、专业提出的其他条件。

硕博连读选拔原则上在本学科、专业内进行,如跨学科(含交叉学科)和跨院系选拔,申请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所在院系申请硕博连读资格;

2.征得其硕士研究生导师和所在院系主管负责人同意;

3.能够提供材料证明其具有跨学科或院系攻读博士学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4.提供拟接受申请的指导教师及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愿意接收并承认其硕士阶段的成绩,或者同意接收但需补修部分课程;

5.参加接受申请单位组织的硕博连读考核。

(二)报名

1.登录北京大学校内门户在线申请

申请人在院系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北京大学校内门户网站完成如下操作:登录校内门户,点击“全部”,在“个人业务”目录下选择“研究生院业务”,在“培养办学籍”栏目中找到并选择“填写学籍异动申请”,下拉菜单选择“031硕转博”后申请并提交。

提交“硕转博”异动后,在校内门户填写、保存和提交(可多次保存,提交后不可修改)《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登记表》,下载后打印。

2.提交报名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院系教务办公室提交《硕士生、博士生连续培养登记表》(一式两份)、科研成果材料以及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初审与复试

初审由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完成,主要对申请人的资格(学习年限、学分完成情况和课程成绩等)进行审核。

复试阶段,院系成立考核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硕博连读资格进行考核。考核的科目、内容、方式和时间由院系自定,主要考察申请人是否具有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能力和条件,重点考察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以及进行创新的综合能力。

考核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申请人的考核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院系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申请-考核制”报考办法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2.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 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已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

4.报考专业学位博士者,除满足报考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院系对申请者提出的相关领域工作年限等条件的要求。

(二)申请流程

1.网上报名

各院系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的具体时间由院系自定,申请人应在院系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北大研招网(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具体报名时间详见各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yxym/index.htm)

网上报名具体办法详见博士研究生报名公告(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报名费用为每个报考志愿200元,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北大研招网在线支付;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2.提交报名材料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按照招生简章、报名公告和院系招生说明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报考院系提交下列材料:

(1) 北京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 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 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7) 两封专家推荐信(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模板下载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 5年内取得且至入学时仍在有效期内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依外语水平证明的类型具体确定,有效期自入学年的9月1日起向前推算)。各学院认可的外语语种、证明种类、有效期、合格标准等具体要求见报考院系招生说明;

(9) 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提交报名材料地址:考生所报北京大学各个招生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地点查询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qtxx/index.htm。

(三)考核与评价

考核与评价分为初审和复试两个阶段,由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具体流程和要求见院系招生说明。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院系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如院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或换算成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笔试或面试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研究生院根据院系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于2020年5月底前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预计发放时间为2020年6月。

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年有效。

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体检

除本校硕博连读生外,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二)奖助学金

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北京大学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详情可参见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网页(网址:http://grs.pku.edu.cn/jzgz/gzsk/index.htm)。

有关国家奖学金具体规定请见学生工作部网站( 网址:http://xgb.pku.edu.cn/jxj/jxjxm/index.htm)。

住宿

1.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校本部招收的以下类型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宿舍:

(1) 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同学申请不住宿。研究生宿舍园区包括燕园、万柳公寓等,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博士研究生的宿舍园区,具体安排可于报到前查询(查询方式另行通知)。住宿期限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为准。

3.除上述第2条所列两类研究生外,其余类型的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明确由院系安排或协助安排住宿的研究生等,学校不安排住宿。

转档与就业派遣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我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或非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住宿、公费医疗,不负责其就业派遣,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若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单位被撤消、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

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违规处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加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

信息公开与监督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研究生院、院系将通过网站公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说明、考核程序、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报名者可向招生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十二

其他事项

1.有关招生院系的进一步信息,如院系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培养和奖助等,可在相关院系网站查询。

2.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3.医学部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参见其招生简章。

可前往查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医学部分院网站查看详情网址:http://grs.bjmu.edu.cn/website/zsjz.htm

4.若上级部门在2020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十三

招生咨询

(一)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1. 校本部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邮政编码:100871)

2. 医学部

咨询电话:010-82802338 监督电话:010-82802337

电子邮件:yzb@bjm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一号楼三层328房间(邮政编码:100191)

(二)北京大学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详见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qtxx/index.htm。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9月

详细信息请查阅北大研究生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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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编辑:闵萌、吴卓颖、谢欣月

图片:靳戈、曾亮

封面:靳戈

排版:文婧

责编:以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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