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
  虽然目前市面中的考研培训机构是比较多的,但是每一个培训机构的见效时间是不同的。针对一些新建的学校来讲,可能同学就无法了解到学校的情况。因此在了解考研机构哪家好这个问题时候,可以先看下考研培训机构的建校时间,一般来讲,建校时间越长,代表了这一家考研机构的历史也会越悠久,证明它的实力是比较不错的。毕竟学校的实力好,才能吸引更多的同学,这样学校才能更好得到更好的发展,建校时间久的学校,各方面都比较成熟,值得我们去选择。  四.看辅导机构的口碑好坏

欢迎报考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东北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22个学院(部),82个本科专业,2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以及2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国家“双一流”建设中,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世界史、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6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入选学科数量并列全国高校第19位。

建校70余年来,学校以教育教学为立校之本,形成了“为基础教育服务”的鲜明办学特色,被誉为“人民教师的摇篮”,“优师工程”和“U-G-S教师教育新模式”先后荣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有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

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各招生院部以普通招考招生方式报名的考生,均采用申请考核选拔方式,具体选拔方式请见《东北师范大学各招生院部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选拔工作已经结束,具体选拔方式请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关于做好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和《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

三、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部的招生计划请见《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此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学科发展需要,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心理健康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申请人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⑴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⑵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注:考生持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⑶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非学历教育,只有硕士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报名时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5.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6.外语要求:

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CET-4≥425分(2005年以前CET-4成绩为“合格”);

CET-6≥425分(2005年以前CET-6成绩为“合格”);

IELTS≥6.0;

TOEFL≥85;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学习、用非中文撰写毕业或学位论文并获得硕士学历(学位),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⑵ 其他语种参照相应标准执行。

⑶ 本科或硕士阶段为外语类相关专业的考生,各招生院部可自行确定外语要求。

⑷ 外国语学院自行确定考生的外语要求。

⑸ 教育博士的外语要求由招生院部自行确定。

7.取得报考学科或相近学科的2名正高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现役军人考生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9.东北师范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10.报考教育博士或各类专项计划的考生的基本条件参见本简章第十条。

11.各招生院部还将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和办学特色等,对考生提出其他限制要求,详见报考院部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注: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202331320登录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yzb.ne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东北师范大学信息化管理与规划办公室工作要求,3月4日至3月13日系统开放时间为8:00-20:00】,逾期不能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和报考院部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中要求的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须按照目前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进行实名制注册,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注册后无法修改。

注册学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务必填写准确,须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内本人学籍、学历或学位数据保持一致。

如果毕业或获学位学校现已更名,请在“毕业单位”或“获学位单位”备选项中选择“其他”,然后手动输入毕业或获学位学校原名称,须与学信网内本人学历或学位数据保持一致。

须上传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蓝底JPG格式竖版证件照。照片中头部面积约占比三分之二、且无遮挡或变形,须如实清晰反映本人当前面貌特征。照片尺寸为宽150像素,高200像素,图片大小不超过100KB。

以普通招考招生方式报名的考生在“考试方式”备选项中选择“普通招考”,硕博连读或直接攻博考生在“考试方式”备选项中选择“硕博连读”或“直接攻博”。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报名费(200元)须在线支付,不接受现场缴费,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退。报名成功后下载并使用A4纸打印《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确认无误后本人签字,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寄送至报考院部。

具体邮寄时间及地址见报考院部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网报信息与《报名信息表》信息不一致,而影响后续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材料审核

申请人须按照报考院部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材料内容、要求、截止时间和地址邮寄申请材料。

各招生院部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认真审核,并在公正评价的基础上给出审核意见或成绩。材料审核未通过(或未合格)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申请人是否跨学科由报考院部在材料审核时认定。

各招生院部可在综合考核前对跨学科申请人加试2门考试科目,加试方式原则上为笔试,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材料审核工作完成后,各招生院部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材料审核结果。

七、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素质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形式、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见报考院部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综合考核工作完成后,各招生院部将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综合考核结果。

八、录取

各招生院部在综合评定考生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综合考核成绩及申请材料的基础上,确定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

九、学习方式及报考(录取)类别

■ 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博士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博士生学习方式参见《东北师范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版)》。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生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东北师范大学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注:2023年东北师范大学仅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除此之外其他专业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 报考(录取)类别

考生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报考(录取)类别。录取后,报考类别自动转为录取类别,不能更改。报考(录取)类别分为以下两种。

◆ 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博士生无需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入东北师范大学,按定向协议就业。“定向就业”仅限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及东北师范大学教职工。注:东北师范大学教职工报考前须填写《东北师范大学教职工报考研究生申请表》,到人事处办理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考核。

◆ 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均须转入东北师范大学。除“定向就业”中提到各类情况之外的考生,均须选择“非定向就业”。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考生因报考博士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考核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十、基本修业年限、学费及奖助办法

◆ 基本修业年限、学费与奖助办法

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直博生为5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东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每学年1万元/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生(教育博士)每学年2.5万元/生。

学费按照基本修业年限缴纳。博士生奖助办法参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案》。

十一、教育博士及专项计划说明

■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 招生专业:

① 学校课程与教学;

② 学生发展与教育;

③ 教育领导与管理;

④ 汉语国际教育。

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具体报考条件及其他要求参见2023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项计划

1.须满足本简章第四条报考条件。

2.可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计划”)考生报考的招生专业、导师和招生计划参见专业目录。其中汉族考生仅限报考教育学部、文学院、美术学院部分专业、导师。

3.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和审核。考生报名前应如实填写《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资格审查通过、加盖公章。考生须在考生签字栏中签字,在职考生还须所在工作单位审核盖章。

注:少民计划登记表上填写的信息须与网报信息一致。

4.考生报考资格审核确认后,须在2023年3月22日前将《登记表》扫描为PDF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少民登记表+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否则不予准考。

5.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

6.具体报考条件及其他要求参见报考院部2023年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中简称“两课教师”专项计划)

1.仅限报考马克思主义学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代码0305)下各专业。

2.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3.具体报考条件及其他要求参见马克思主义学部2023年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4.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报名系统中简称“思政后备”专项计划)

1.仅限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代码0305)下各专业。

2.报考(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3.具体报考条件及其他要求参见马克思主义学部、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2023年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中简称“思政骨干”专项计划)

1.仅限报考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代码030505)下设部分方向,参见专业目录。

2.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3.具体报考条件及其他要求参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2023年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4.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报名系统中简称“对口支援”专项计划)

1.此计划推荐院校、报考专业及招生人数待相关文件正式下发后,另行公布。

2.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3.具体报考条件及其他要求参见报考院部2023年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4.报考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 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中简称“部省合建”专项计划)

1.此计划推荐院校、报考专业及招生人数待相关文件正式下发后,另行公布。

2.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3.具体报考条件及其他要求参见报考院部2023年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4.报考对口支援部省合建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 教育部协同提质教师学历提升计划(报名系统中简称“协同提质”专项计划)

1.仅限伊犁师范大学、白城师范学院、牡丹江师范学院推荐人员报考。

2.此计划报考专业及招生人数待相关文件正式下发后,另行公布。

3.报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4.具体报考条件及其他要求参见报考院部2023年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5.报考教育部协同提质教师学历提升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教育部关于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生相关工作文件尚未下达,东北师范大学现参照往年文件的规定制定此简章。教育部2023年关于博士生招生相关文件出台后,未尽事宜及时公告,与文件工作规定不符的,以教育部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来源】综合整理自东北师范大学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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