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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一、复试原则
1、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 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 原则。
3、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 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 确保生源质量。
4、坚持客观评价。专业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 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 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6、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提高管理水平。
7、采取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人数不低于各专业招生计划 数(不含推免生数)的 120%。
二、复试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2、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加分政策, 加分后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
三、复试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 长、研究生院、各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组织、 管理考试实施;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检查复试工作人 员执行考试纪律情况。
2、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试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 校长任组长,下设考务组、技术组、医疗组、宣传组、保卫组、 后勤组、督查组, 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平稳进行。
3、学校成立复试组织机构,设立复试工作组,组织开展复 试各项工作, 协调落实复试工作事宜。
4、以专业(方向)所在学院组建面试小组, 负责确定考生 复试的时间、程序、具体内容、计分标准, 并具体组织实施。复 试小组成员不少于 5 人,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 且当年无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在本专业参加复试的在职教师担任。
面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严格 按照国家规定制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 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工作全程监督检查。
四、调剂录取原则
1、符合国家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提交调剂志愿并经我校同意接受复试调剂的新闻传播学、新闻与 传播、文物与博物馆、 翻译、旅游管理、 非全日制体育硕士的考 生可参加我校复试。
2、所有调剂考生均需要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 务系统”调剂才能进行复试与录取。调剂录取的最终完成, 以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接收我校的“待录取通 知”为标志。
3、报考我校,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其他 院校。
五、复试资格的审查
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考生资格审查,在考生报到时, 核对 考生的报考资格材料。考生在报到时, 须提交本人的相关材料:
(1) 本人签字的 《报考成都体育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通过“中国研究 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
(3)身份证。
(4) 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备案表》。
(5)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 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考生提交: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 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 《报考成都体育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 (附件 2) 。
(8)“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 《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9)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交《报考 2023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原件。
(10)按国家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
凡不按规定提交以上材料的, 不予复试。学历(学籍) 信息 有疑问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复试主要内容和方式
(一)复试的主要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3、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 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 握程度, 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对本学科 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 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 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事 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6、人文素养及举止、表达和仪态等。
(二)复试的主要方式
复试采取现场和网络远程相结合的方式。各专业复试方式见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式一览表》(附件 3) 。
1、现场复试
(1) 考核内容
①专业课理论测试:时间 120 分钟。本科学历考生,笔试一 门主干课程, 满分 100 分(占复试成绩 20%) 。同等学力考生(国 民教育序列专科毕业 2 年或 2 年以上及本科结业生) 须加试(笔 试) 两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每科考试时间 180 分钟, 满分 100 分。具体科目见我校招生章程。
②外语测试: 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满分 100 分(占复试成 绩 10%)。
③面试及专项技术测试: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各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面试 成绩按平均分计。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各专项、民族传统体育学 专业各专项、运动舞蹈专业、全日制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的考生 面试时须按照本人选报的专项参加专项技术、技能测试。满分100 分(占复试成绩 70%)。
(2) 面试及专项技术测试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①学科组(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产业学、 运动康复、体育翻译、中外体育史、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 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学校体育理论与方法、 全民健身与社会体育、运动心理、运动训练与竞赛方向、中医硕 士的考生) :主要对思想素质及形体仪态、工作学习背景、理解 及表达能力、理论知识、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②术科组(体育教育训练学各技术项目方向、民族传统体育学、运动舞蹈专业、全日制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的考生) :主要 对思想素质及形体仪态、理解及表达能力、教学能力、技术水平、 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其中教学能力要求以考生说课的形 式进行考核。
(3) 复试中涉及到的试题均按《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 自命题实施细则》要求进行管理。
2、网络远程复试
(1) 考核内容
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复试期间保证设备电源稳定、 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 因网络复试产生的数据流量很大,请 考生提前准备好足够的流量。
①同等学力考生(国民教育序列专科毕业 2 年或 2 年以上及 本科结业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考核形式为笔试。 每科满分 100 分。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目 录。
②外语测试: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满分 100 分(占复试成 绩 10%)。
③面试及专项技术测试:各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 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面试成绩按平均分计。非全日制体育硕 士的考生面试时须按照本人报考的专项参加专项技术、技能测试。 满分 100 分(占复试成绩90%)。
(2) 面试及专项技术测试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①学科组(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翻译、文物与博物馆、 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 :主要对思想素质及形体仪态、工作学习 成绩、理论知识、理解及表达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②术科组(非全日制体育硕士的考生) :主要对思想素质及 形体仪态、教学能力、理解及表达能力、技术水平、外语听说能 力等方面的考核。其中教学能力要求以考生说课的形式进行考核 (体育硕士运动与健康、社会体育组织管理、运动项目与赛事文化、运动项目推广等方向参照学科组考核标准执行)。
(3) 复试中涉及到的试题均按《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招生 自命题实施细则》要求进行管理。
(4) 非全日制体育硕士考生技术水平考核方式、准备内容 及要求见附件 4。
(5) 任何考核评分仅依据考生回答内容及表现进行评分, 不依据场地器材、画面质量、通话质量等客观因素。
七、录取原则及办法
1、根据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现场 复试总成绩 (总成绩保留 2 位小数) =初试成绩/5×50%+复试成 绩×50%。网络远程复试总成绩 (总成绩保留 2 位小数) =初试成 绩/5×60%+复试成绩×40%。对于录取的最后一名,如果出现多 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 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加试科目任一科成绩低于 60 分 者, 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 者不予录取。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 兵计划”的考生占专项计划名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 划”按教育部下达省份计划数单独排序录取, 未完成省份计划调 至其它省份。“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按考生报考所属学科单独 排序录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 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 达到报考条件, 3 年内参加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 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 3 年 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 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 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 以上的考生, 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 的, 初试总分加 15 分。
4、原则上实行“志愿优先、差额复试”的办法。在符合录 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 一志愿考生可优先排序录取。根据教育部 相关文件规定, 报考我校的考生, 若报考专业、方向、学习形式 任一项变动, 即不为一志愿考生,视为调剂考生。
5、对于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考生所在单位要提供人事 档案。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含拟录取为非全日制体育硕士的考 生),在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协议或就业合同,以完善录取手续。
考生因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 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 我校不承担责 任。
6、身体检查: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要求,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 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规定进行体检。 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 束前自行前往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在拟录取名单 公示结束前邮寄至研究生院(以邮戳时间为准), 由我校附属医院进行鉴定盖章。
7、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于 4 月 10 日前将《报考成都体育学 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 核表》原件, 邮寄至我校。
8、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 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在当年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 准) 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八、复试程序和时间安排
1、复试时间:3 月 29 日-4 月 12 日。
2、复试具体安排将近日公布于研究生院网站。
3、复试费 120 元/生(同等学力另交加试费 80 元) 。现场 复试的考生现场缴费, 网络远程复试于 3 月 29 日—4 月 7 日 18:00 登录学信网招生网络远程复试系统完成缴费。
4、网络远程复试流程、考场规则见官网。
九、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纪委监察组,对考试工作实施监督、 查处违纪问题。受理电话: 028-85094470。
2、复试过程中所有涉及考生成绩评定的环节全程录音录像。 录音录像由研究生院负责保存, 以备查验。
3、复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复试结果等信 息按要求及时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其他
1、本办法执行中如因上级文件发生变动导致与上级文件规 定有出入的, 以上级文件为准。
2、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 或不符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 者, 不论何时, 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 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3、我校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 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 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复试纪律、考场规则,保证在复试 中及复试后诚实守信, 严守保密要求,在复试过程中不对复试现场进行录音、录像或截屏。不通过任何途径传播复试过程中的任何信息(包含复试试题、图片、视频等),如泄露复试的任何信息, 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 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 的, 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一、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院
2023 年 3 月 24 日
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