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推拿考研,针灸推拿考研科目
事发山东,推拿店老板胡某没有行医资质,却在自己的推拿店为顾客李某进行针灸治疗,致使李某全身出现多处肿胀,抢救无效,不幸死亡。2022年4月21日,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了此案的详情,还原了案件发生的全过程。
胡某,男,1976年出生,高中文化,群众,个体,户籍所在地及现住址均为安徽省萧县。
胡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医疗活动。事发当日,他在自己经营的推拿店内,为李某腰,胯,腿等身体部位,实施针灸治疗,针灸过程中李某腰部、胯部以及腿部等处,均出现疼痛、肿胀,发生感染并逐渐加重。李某先后到博山区中医院、淄博市第一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治疗。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
经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符合左腿严重感染中毒性休克而死亡。经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鉴定,胡某的针灸行为与李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原因力程度,从技术鉴定立场评价介于同等至主要程度范围。
另查明,胡某有视为自首情节,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亲属造成的经济损失,庭前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已获得谅解。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胡某在未取得医师职业资格的情况下,对就诊人实施针灸医疗行为,严重损害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胡某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确有悔罪表现,符合缓刑适用条件,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一审判决,胡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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