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

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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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 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 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一)《华南师范大学 2023 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 专业招生人数为拟定招生计划(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 <含全校统考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详情可咨询各二级招生 单位),最终以教育部下达博士招生计划为准。

(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 简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拟招生 5 人,最终以教育部下 达专项招生计划为准,其中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01 高校思想 政治教育研究)拟招生 4 人,040202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01 高 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拟招生 1 人。该专项计划招收专职辅 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 70%以上,专职辅导员的界定以《普通高 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为准,且严格控制招收本校生源数量, 计划数为 6 个及以上的单位最多招收本校生源 2 人。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 位专项计划(简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拟招生 6 人, 最终以教育部下达专项招生计划为准。

(四)教育博士拟招生 32 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其中 045171 学校课程与教学、045172 学生发展与教育、045173 教育 领导与管理等专业,共拟招生 30 人,045174 汉语国际教育拟招生 2 人。

三、学习方式与学制

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4 年,本 科直博生为 5 年,硕博连读学制以研究生院公示为准,最长学习年限 按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 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证书的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单位同意,并在拟录取前 完成原学籍所在学校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 上学籍。

6.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就业或专项计划 的考生、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的 同意并在博士报考登记表上加盖公章方能报考。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 定办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籍)、学位证书和考生身份的真实性,经核 查发现提供不实材料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直接攻博方式报考条件

1.满足上述(一)报考基本条件中第 1、3、4 条的规定。

2.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 院校推荐免试资格。

(三)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1.满足上述(一)报考基本条件中第 1、3、4 条的规定。

2.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 神和科研能力的本校在学硕士生。

(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报考条件 3 1.满足上述

(一)报考基本条件中第 1、3、7 条的规定。

2.具有硕士学位,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3.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78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须为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骨干且在该岗位工作,截至 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 3 年。报考人员需经 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 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资格审查表见《2023 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 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5.有 2 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报考条件

1.满足上述(一)报考基本条件中第 1、3、4、7 条的规定。

2.具有硕士学位。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报名时应从事思想政治理 论课教学 5 年以上。原则上应是高校政治理论课在编专职教师(即编制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或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的教师岗位)。凡是高校政 治理论课非定编、非专职人员报考,必须由考生所在院校马克思主义 学院或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及教务处出具证明,说明近5年中每年承担 的高校政治理论课教学不少于120 学时(每一学期不少于 60 学时)。

4.入学时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

5.考生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 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 5 年。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 保证其在学期间至少一年脱产学习时间。

(六)教育博士报考条件

1.符合上述博士报考基本条件的第 1、3、4 的相关规定。

2.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方向招生对象具体要求如下: (045171)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的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 5 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 力的中小学教师,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如不招收高校 4 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工 作人员等)。第一年需脱产在校学习。

(045172)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的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 5 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 力的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 师和工作人员,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如不招收高校专 任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 工作人员等)。第一年需脱产在校学习。

(045173)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研究生的招生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 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如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教育行 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第一年需脱产在校学习。

(045174)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招生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具有 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有 2 年及以上教育及相 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如 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工 作人员等)。学习年限为四至六年,其中脱产在校学习和实习实践时 间累计不少于两年半。

五、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含国家专项计划)。考生 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全日制脱产读书,享受学校奖助学金。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国家关键领域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马克思主 义理论”专项(后备人才专项计划),报考类别和录取类别必须为非 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我校。定向就 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 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 5 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由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博士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 师专项计划博士生和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博士生,报考类别和录取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

六、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2023 级学费标准

(二)住宿费标准:最高 1600 元/生•学年。具体收费标准以学 校的住宿安排为准。

备注:上述收费标准以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的最终批复为准。

(三)奖助学金:按照研究生院公布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规章制 度》执行。

七、报考办法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信息,生成博士报名号、完成 网上确认、缴纳博士报名考试费,并打印《博士报名登记表》,方可 6 参加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者“申请-考核”制报考资格审查;否则 视为考生未完成博士报名手续,不予准考。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1.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以下简称“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

点击网页左侧的“快速入口—博士网 上报名”,填写博士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生成博士报 名号。

考生在“研招网”的博士报名系统中无需上传博士报名附件材料, 无需从本系统下载打印任何报名信息(如博士报名信息简表)。

考生应随时关注“研招网”博士报名的学籍学历校验结果,对于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请仔细检查是否填报信息有误并及时修改;若因各种原因确实无法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如单证硕士、境外学历 获得者、曾经修改过身份证号或者姓名等等),请准备好相关的证明 材料。

2.网上确认

登录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

(http://yzsys.scnu.edu.cn)

进行网上确认,具体流程详见《2023年华南师范大学博士报名网上确认操作指南》。

3.报名及确认时间

(1)直接攻博拟录取考生:

报名及接收工作安排在 2022 年9月份与硕士免试接收工作同步 进行,以“研招网”拟录取数据为准,无需进行博士报名。

(2)硕博连读考生:

报名时间:

2022 年 11 月 21 日 9:00 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 16:00(北京时间)。

确认时间:

2022 年 12 月 1 日 9:00 至 2022 年 12 月 9 日 16:00(北京时间)。

(3)普通招考考生(含全校统考和“申请-考核”制):

报名时间:

2022 年 12 月 15 日 9:00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16:00(北京时间)。

确认时间:

2023 年 1 月 3 日 9:00 至 2023 年 1 月 13 日 16:00(北京时间)。

(二)网上报名材料清单 网上确认时,考生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http://yzsys.scnu.edu.cn)以附件形式上传博士报名材料电子版(请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合并为一个 PDF 文档,命名为“姓名 XXX 的 2023 年博士报名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2)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书;

(5)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上传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如:单证硕士,需上传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本 科、硕士文凭获得者,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 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 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需要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若被录 取,最迟在入学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温馨提醒:

考生提交博士报名申请材料后,请密切关注学校研究 生招生管理平台的博士报名系统,查询网络报名信息初审结果,初审 通过者,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的操作。初审未通过者,请按照审核 意见上传博士报名补充材料,并及时关注报名信息的初审结果。

(三)报名考试费缴费

报名考试费:¥120 元 缴费截止时间:2023 年 2 月 20 日 16:00(北京时间)。

报名考试费的缴纳实行自愿原则,报名考试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 退还,请考生在缴费前慎重思考,做好决定。

缴费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华南师范大学 2023 年报考攻读博 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以下简称为《博士报名登记表》),考生可 下载打印《博士报名登记表》,至此网上报名完成。

温馨提醒:

1.所有考生的博士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请考生对照招 生简章中报考条件进行自查,确保符合博士报考条件且填报信息准确 无误。

2.博士网上报名信息填写要求可参考《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 报考指引》。

3.对报名资格初审不通过或有存疑的,我校将通过“研招网”发 送站内信息提醒或者电话联系考生,建议考生微信关注“研招网”公 众号,并保持电话通畅。

(四)寄(送)报名材料

1.材料寄(送)时间:

(1)硕博连读考生:

应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以接收为准)将各项报名材料按序 号顺序排列,送(寄)至我校招生考试处(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中山大道西 55 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行政楼 213 招生考试处,邮 编:510631,信封上请注明“硕博连读报名材料”。)

(2)专项计划考生(包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和高校思 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

应在 2023 年 3 月 10 日前(以接收为准)将下列各项报名材料按 序号顺序排列成册送(寄)至我校招生考试处(邮寄地址:广州市天 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行政楼213招生考试处, 邮编:510631,信封上请注明“考生姓名 XXX 的 2023 年博士报名材 料”)。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材料接收情况,未按时提交下列材 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报考无效。

(3)“申请-考核”制考生:

报名材料提交时间以各二级招生单位“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为准。

(4)其他统考考生(非上述(1)(2)(3)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预计 2023 年 4 月底至 5 月中旬)提交报名材料的 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查验。

2.寄(送)报名材料清单:

(1)博士报名登记表(从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下载打印。需本人签名确认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博士报名登记表》中考生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处:硕博连读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由学校研究 生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往届生由单位人事部门 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且盖章单位必须与《博士报名登记表》 填写的“考生人事档案单位”一致)。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 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 1 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士学位 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 1 份。

往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学 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 1 份。

单证硕士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权威机构出具的 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各 1 份。

持国(境)外硕士文凭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各 1 份。对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各 1 份(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 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 表》或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学籍学历、学位信息查询或验证网址为: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

中国留学网 http://www.cscse.edu.cn/

(4)政治审查表1份。

(5)专家推荐书2份。

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 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6)现役军人须提供政治部同意报考的证明 1 份。

(7)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 1 份(须授课单位盖章或 者人事档案部门盖章)。

(8)外语水平相关证书或权威证明各 1 份。

(9)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1 份(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 文开题报告)。

(10)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1 份。

(11)已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代表作)各 1 份。

(12)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1 份。

(1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高校思政 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1 份,要求所在学校思 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和学校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 门分别填写推荐、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若为高校一线专职辅导 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表的“工作学校思政(党务)工作部门推荐意 见”栏中明确“该同志为一线专职辅导员”)。

(14)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考生,须由所在高校出 具同意报考证明 1 份,且须由所在教学单位和学校人事处盖章。证明 格式可参照《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项计划报考证明》。

(15)教育博士考生,须提供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的证 明原件(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原件,注明入职年月、职称、 职务、行政级别以及是否属于学校管理人员的认定等内容;负责人签 字,盖公章)。如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 5 年,须同时提交前工作单位 的证明。

(16)其他证明材料。

《博士报名用表》下载地址

https://yz.scnu.edu.cn/a/20181203/323.html

八、初试

1.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准考生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 10:00 至 2022 年 4 月 16 日 11:30,登录“华南师范大学研 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的博士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考试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初试科目时间安排

2023 年 4 月 15 日上午 08:30-11:30 外国语

2023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4:00-17:00 业务课一

2023 年 4 月 16 日上午 08:30-11:30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个科目满分为 100 分。

3.初试地点 初试地点设在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详见准考证)。考生需到 准考证安排的考场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 在每科考试开考 15 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 科考试结束前 30 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考试管理机构规定, 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九、复试

复试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我校各二级招生 单位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阶段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资格 者,不予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时,应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 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查 验,请考生复试前备齐。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 生应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报考 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复试。

2.复试名单在公布初试成绩合格线后确定,复试实施方案另行公 布。

3.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安排,届时公布。4.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校医院或者二级 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 〔2010〕2 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 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录取

1.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推荐材料以及学术能力、思 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综合素质等全面衡量,按照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我校《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另行公布。

2.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不得录取未参 加本单位本次规定时间招生考试的考生。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 当学年有效。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同时 将追究招生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3.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招生单位请 假说明。无故逾期 2 周不报到者,招生单位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 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 取资格。

4.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 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教育部及本校学 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违规处理

1.在博士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 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 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 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 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 信档案和人事档案。

3.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责任。

4.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 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二、其它

1.以港澳台身份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请按照《2023 年港澳台研 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2.我校博士生研究生招生考试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 不提供往年试题。

3.若发生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而造成考 生不能报名、考试、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 担;因提交信息有误、报考材料寄送超期、报考费支付超期等因素所 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教育部关于 2023 年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管理办法尚未下 达,我校现参照往年文件制定《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如 本简章有与教育部 2023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不符的,我校将 结合实际做出调整并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5.如政策变化或疫情防控需要,本招生简章中的各环节、流程或 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

6.由于学院搬迁、培养等原因,各博士专业具体培养所在校区可 能会发生变化,以校内各培养单位的实际安排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20—85213863

网址:https://yz.scnu.edu.cn/

2.招生监督:

电子邮箱:zsb03@s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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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