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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考试院发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确认安排及注意事项。网上预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要求报名。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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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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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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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网上确认时间
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12: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5日16:00。
2.网上提交所需证明材料
(1)考生应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图像和填写网上报名编号。
(2)非上海市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市户籍考生还需上传本人上海市户口簿图像,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上传本人2022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图像。(具体要求请参见报考点公告)
3.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因考生不按照规定上传材料导致网上确认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选择本市各报考点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考生,请于2022年10月10日至24日22:00前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扫描件,加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并签字)等材料通过“研招网”上传备案,逾期不再受理。符合条件的考生备案通过后直接选择相应报考点进行报名。具体事项请考生关注“上海招考热线”后续通知公告。
2.在本市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69号文件规定128元/人执行。
3.以同等学力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请在报名前咨询有关招生单位。
4.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考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为准。
6. 考生考前应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须在统一考试时间前一个月,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相关报考点公布的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有关防疫措施。
7.有关报考招生单位具体事宜请向招生单位咨询或查阅该单位相关网站,报考政策及动态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
2023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考生网上确认报名点安排表
网上确认时间: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每天8:30—16:00)
报名点代码与名称 |
受理范围 |
3101上海理工大学 |
报考上海理工大学、上海海关学院、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院、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上海材料研究所、中国航空研究院640所的考生。 |
3102复旦大学 |
报考复旦大学的考生,报考青海省招生单位的考生。 |
3103同济大学 |
报考同济大学、海军军医大学的考生,报考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
3104上海师范大学 |
报考上海师范大学、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的考生。 |
3105上海交通大学 |
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报考福建省招生单位、云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 |
3106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
报考北京市招生单位的考生(报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考生除外),报考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的考生。 |
3107华东理工大学 |
报考华东理工大学的考生,报考山西省招生单位的考生。 |
3108华东政法大学 |
报考华东政法大学的考生,报考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
3109上海财经大学 |
报考上海财经大学的考生,报考贵州省招生单位的考生。 |
3110东华大学 |
报考东华大学的考生,报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
3111华东师范大学 |
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报考西藏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
3112上海大学 |
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报考海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 |
3113上海杉达学院 |
报考广东省招生单位的考生,报考北京市招生单位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考生。 |
311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
报考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的考生,报考辽宁省招生单位、天津市招生单位的考生。 |
3115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
报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考生,报考安徽省招生单位、浙江省招生单位的考生。 |
3116上海建桥学院 |
报考江苏省招生单位、重庆市招生单位的考生。 |
3117上海海洋大学 |
报考上海海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的考生。 |
3118上海电机学院 |
报考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的考生,报考陕西省招生单位的考生。 |
3119上海外国语大学 |
报考上海外国语大学的考生,报考山东省招生单位的考生。 |
3120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
报考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的考生。报考湖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 |
3121上海戏剧学院 |
报考上海戏剧学院的考生,报考甘肃省招生单位的考生。 |
3122上海电力大学 |
报考上海电力大学的考生,报考吉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 |
312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报考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考生,报考黑龙江省招生单位的考生。 |
3124上海音乐学院 |
报考上海音乐学院的考生,报考河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 |
3125上海体育学院 |
报考上海体育学院的考生,报考河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 |
3126上海科技大学 |
报考上海科技大学的考生,报考江西省招生单位的考生。 |
3128上海政法学院 |
报考上海政法学院的考生,报考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 |
3129上海中医药大学 |
报考上海中医药大学的考生。 |
3130上海商学院 |
报考上海商学院的考生,报考四川省招生单位、湖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 |
资料:市教育考试院
编辑:夏奕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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