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成都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北京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含高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北京电动车辆协同创新中心”三个项目。相关招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经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4.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约定的在职人员考生,需征得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

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招生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并且应为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重点型号、重大工程等项目的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研究和技术管理工作的骨干人员,或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工程技术骨干。

5.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6.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含)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2022年9月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备相应的外语能力且有相关证明。②已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

7.报考硕博连读科研经费博士、北京电动车辆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的在本专业具有较强的专业研究及创新能力。并达到硕博连读申请条件:

①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创新、科研能力和博士培养潜质;②硕士在学期间,所学课程全部通过;③指导教师推荐;④申请人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延伸后能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或有可能取得创新性成果。⑤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可申请学术型博士和工程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只能申请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申请硕博连读科研经费博士限于本校在读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类别

(一)“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招生计划30个,依托领域如下:

(二)科研博士学术博士计划23名、工程博士计划2名,按照各学院招生导师申请科研经费博士项目依托学科情况,参看《 北京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选择报考专业。

(三)高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科研博士计划80个,具体依托学科及招生计划如下:

三、报名及选拔

(一)邮件报名

考生请于2022年5月23日前将《北京理工大学2022年博士专项计划研究生项目申请表》(附件1)填写完整后发送至对应学院招生老师邮箱,邮件名称为“项目名称”+姓名(科研博士联合培养专项计划考生在“项目名称”后+合作单位名称+姓名)。

(二)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2022年5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见附件2要求提交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寄或送至对应学院博士招生办公室(具体查看联系方式中公布的地址)。

招生学院按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将通过审查并准考的名单进行公示。

(三)网上报名

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200元,网报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选拔方式及要求

因受疫情影响,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面试等工作将全部采取线上及远程网络视频形式开展,面试平台选用学信网远程面试平台+腾讯会议(备用)。具体安排请咨询各招生学院。

五、录取

招生学院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综合表现、政审情况确定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进行公示。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相应定向就业协议书,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学校于2022年7月发录取通知书,9月入学报到。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

2.总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的总成绩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六、体检

所有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将在入学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培养与学位授予

(一)“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

1.“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按照《北京理工大学2020版工程博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2.获得硕士学位的工程博士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不超过6年。

3.学习期满,完成培养环节所有要求,通过论文答辩,符合2022级工程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可颁发工程博士毕业证,并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证。

4.“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工程博士学费:第一学年40000元/人,第二学年及以后基本学制内每年20000元/人。

(二)科研博士(含高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

1.科研博士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国家财政不支持经费,培养过程中博士生的科研活动支出、培养费(学生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全部由导师所承担的科研项目支出,博士生的学费交纳、培养环节、奖助学金、学位论文、学位授予、毕业证与学位证等与普通博士完全相同。

2.“高校与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科研经费博士培养方式按照“联合招生、合作培养、双重管理、资源(成果)共享”的培养模式,采取“导师组集体指导,主管导师负责”的指导方式。双方遴选出若干名学术造诣深厚和道德高尚的学术骨干组成培养导师组,作为招生、培养的责任主体。一方确定其中一人为第一主管导师,另一方确定一人为第二主管导师,第一主管导师对博士生培养全过程负主要责任,其他导师协助主管导师负有指导责任。

3.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科研博士研究生学制为6年(含硕士阶段),最长不超过8年;以普通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长不超过6年。

4.招收一名学术型或工程型非定向科研博士,导师每年需用科研经费缴纳博士生培养费6万元(共支持4年);对于学术型和工程型定向(非脱产)科研博士,由于博士生有固定收入,学校不再发放奖助学金和助研费,招收一名定向科研博士,导师每年只需用科研经费缴纳博士生培养费2万元(共支持4年)。

(三)“北京电动车辆协同创新中心”博士按照对应学科的学术型博士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6年(含硕士阶段),最长不超过8年;以普通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最长不超过6年。

八、其它说明

1.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在录取过程中,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就业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考生自己解决。

3.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请考生报考前与招生学院联系,咨询及联系方式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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