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23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
为贯彻《全国普通高等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厅〔2013〕8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等文件要求,为使我院接收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制订本章程。
欢迎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我院。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考生本人、直系亲属(含配偶)和主要社会关系人未参加非法组织;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在国(境)外学习、工作、生活、定居;未在外国驻华机构、组织工作等。
2.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的体检要求。
4.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其他条件相近的情况下优先接收:
(1)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执笔或第一作者。
(2)在本科期间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奖项,应为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二、招生专业(领域)及培养目标
招生专业(领域)及培养目标详见《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所列全日制各专业。
三、提交材料
1. 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电子扫描件;
2.加盖学院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电子扫描件;
3.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成绩单电子扫描件;
4.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有效证明信电子扫描件;
5.各类获奖证书电子扫描件;
6.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电子扫描件或证明。
相关材料原件在入学报到时再次核验。
四、申请程序
1.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之前,有意参加我院推免复试的考生可以撰写简历,发送至专用邮箱 gr@besti.edu.cn(主题为姓名-推免生材料),或者电话咨询:010-83635301。我们将及时安排有关准备工作。
2. 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3. 我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4. 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我们将及时通知各位推免生。
5. 凡通过复试,被我院接收的考生,由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6. 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在我院官网(http://www.besti.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五、学费、奖(助)学金和就业详细见《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其他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监督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纪委办受理考生投诉,监督电话:010-83635026。
学校主页:http://www.besti.edu.cn/
招生办联系电话详见官网https://www.besti.edu.cn/600/1602.html
学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7号。邮编:10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