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北京林业大学欢迎获得2023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或直接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攻读硕士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6、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秀。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除具备申请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并有培养潜质。
2、所学外语语种须符合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语种要求。
二、申请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核
(1)我校推免生报名管理系统
①“北京林业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系统”(http://tm.yzb.bjfu.edu.cn/)于9月15日正式开通,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凡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23年全日制研究生(含直博生、支教生、特长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须登陆系统点击“报名注册”,进行预报名。
②接收学院完成报名资格审核,并向通过审核的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推免生报名后请及时关注系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参加复试。
(2)北京林业大学推免生预报名管理系统仅为学校接收推免生的辅助管理系统,用于我校前期报名信息采集、材料及录取审核等。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复试通过的考生请务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正式报名并确定拟录取。
2、复试考核安排
(1)复试方式与时间:详见学院公布的复试办法,具体复试时间由各学院安排并负责通知。
(2)复试比例:具体由各学院学科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50%。
(3)复试时需携带材料:
① 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② 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原件);
③ 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TOEFL或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1份;
④ 其他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学术论文或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
⑤ 申请攻读直博生的同学另需提交两份具有教授及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专家从事学科专业应与申请者拟申请学科专业相同)和一份个人陈述(要求1000字以内)。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下载中心栏目下载专家推荐信和个人陈述样表。
⑥ 符合复试条件的推免生收取复试费100元,登录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复试缴费系统
(https://meeting.yizhifubj.com.cn/web/main.action?meetingId=319)考生凭缴费成功打印页面进行资格审查。
3、体检
所有接收的推免生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自行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表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学院。
4、录取
各学科专业按照招生计划,根据推免生复试总成绩排名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报名系统中发放待录取通知,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①复试成绩不及格;
②体检不合格;
③无导师接收;
④其他不符合教育部录取条件者。
三、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
2023年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可参考发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全校接收推免生(含校内外)人数不超过整个招生计划数的50%,具体各学科专业接收推免生计划数以推免系统中发布的为准。其中我校国家重点一级学科林学所属的二级学科均可接收校内外优秀推荐免试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
090701 林木遗传育种 090702 森林培育
090703 森林保护学 090704 森林经理学
090705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 090707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0907Z1 自然保护区学 0907Z2 城市林业
0907Z4 森林学
四、其他
1.申请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以下情况者可优先录取: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在国家、省市以上大赛中获奖。
2.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并通报其所在本科院校。
3.凡申请人在取得录取资格后出现以下情况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未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或后期被取消推免资格者、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现象、受到纪律处分、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政审、体检不合格及其它不符合录取规定者。
4.直博生的学制为5年,按博士生管理,享受博士生待遇。一般于第二学年进行博士生中期考核及博士综合考试,通过考核者,继续博士阶段学习;两次未通过考核者,作退学处理。不宜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可以达到硕士研究生学业要求的,可按相关规定转为硕士研究生学籍。兼职博士生导师不招收直博生。
5.如文件与2023年国家下达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政策有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6.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与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详见官网http://a.bjfu.edu.cn/yjsyxz/zsgl/sszs/403646.html
7.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duate.bjfu.edu.cn
推免接收工作投诉受理电话:010-62336079或62338214或62338380;传真62337873;邮箱:yzb@bjfu.edu.cn。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62336014/62338237,邮箱:jiwei302@bjf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