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最终硕士招生专业届时以教育部网报系统显示为准,

  备注(同比2022年,主要变化如下):

  1.全日制招生专业变化:新增1个招生单位即华侨华人与区域国别研究院;新增应用统计(数量经济研究院)、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法学院)、国别和区域研究(华侨华人与区域国别研究院)、药学(医学院)、智能制造工程(机电学院)、生物学(化工学院)和资源与环境(化工学院)等招生专业;生物医学工程(医学院)专业不再招生。

  此外,能源动力专业(信息学院)调整为按领域电气工程招生,电子信息专业(信息学院和工学院)调整为按领域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招生;世界史专业从国关学院调整到华侨华人与区域国别研究院招生。

  2.初试考试科目变化(除新增专业外):

  哲学专业业务课二考试科目由哲学综合(中西马哲学史)调整为哲学综合;

  金融专业业务课一考试科目由数学(三)(303)调整为经济类综合能力(396,统考科目);

  应用经济学专业(数量经济研究院)业务课二考试科目由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基础更名为统计与计量;

  侨务政策与理论专业外国语考试科目取消乌尔都语和泰语选考科目;

  世界史专业业务课一考试科目由自命题科目世界史基础调整为历史学专业基础(313,统考科目);

  生物与医药专业业务课二考试科目由普通生物学调整为细胞生物学;

  软件工程和计算机技术专业业务课二考试科目由自命题科目数据结构调整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08,统考科目);

  3.2023年硕士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说明(仅供参考)见:https://yjszs.hqu.edu.cn/info/1013/2770.htm 。

  4.专业目录中拟招生数为预计招生数,仅供参考。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一志愿统考生上线、生源质量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

  5.学校不提供历年考研专业课试卷及复习材料,请各位考生知悉并注意防骗。

  附件【(0912稿)华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pdf】  

  附件【(0912稿)华侨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