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为做好自治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报名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的要求。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查看报考点“网报公告”,并按《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要求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报考点设置及负责区域
(一)报考点设置
见:自治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报考点代码、名称及联系方式
三、确认工作
(一)确认时间
自治区202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确认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
(二)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我区原则上只为在新疆所属高校就读或户籍在新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在新疆或在新疆工作的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确认时应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在我区所属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
(2)户籍在我区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3)户籍在我区的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居民户口簿(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4)户籍不在我区,在我区工作的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单位为本人缴纳的最近连续三个月的新疆社保记录清单;援疆干部、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等需提供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由报考点负责进行核对,对弄虚作假者,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5.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实行网上支付。所有选择我区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22:00时)前,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按照新价非字〔2000〕27号文规定每生120元,缴费成功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报考点和报考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详细内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