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考研(武汉理工大学考研科目)

武汉理工大学考研,武汉理工大学考研科目

一、招生指标

注:以上拟招生指标不含“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 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单独考试”,实际录取人数以复试后公 布的拟录取结果为准。

二、复试分数线

三、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考核方式主要为网络远程面试和其他考核。

(一)网络远程面试

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学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及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思维能力、学术视野、治学态度、培养潜力及考生的现场表 现和心理健康情况。

面试总分为 100 分。面试环节为考生自述、抽题作答和专家提问三个部分。

面试考核均按考生自述、抽题作答、专家提问三个环节进行。

(1)考生自述:时间为 3 分钟左右。考生用外文自述,内容包括个人简介,考 生学习、工作、生活简况等。自述完后需用外文回答考官一道问题。

(2)抽题作答:时间为 5 分钟左右。复试小组秘书在现场视频镜头下,向考生 展示可选择的抽题号码;考生选择答题号码,每名考生抽题 1 次,考生抽题后不 得更换;抽题后至答题过程中,如遇视频中断,考生须重新抽题;复试小组秘书 在视频镜头前向考生展示其所选试题密封袋号码,经考生确认,然后将所抽试题 密封袋交复试小组专家;专家宣读题目内容,如考生认为读题不清,秘书可将题 目内容在视频镜头下向考生展示;考生在专家读题结束或题目内容展示结束后 30 秒内开始作答。

抽题作答参考书目或考试大纲:

采矿工程。参考书目:

①张世雄、任高峰主编,《固体矿床采矿学》(第 3 版), 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16.09。

②叶海旺主编,《露天采矿学》,冶金工业出 版社,2019。③解世俊主编《金属矿床地下开采》(第 2 版),冶金工业出版社, 2015。

矿物加工工程。参考书目:

①谢广元,选矿学,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10。

②王淀佐,胡岳华,资源加工学,科学出版社,2005。

③胡岳华等,矿物资源加 工技术与设备,科学出版社,2006。

环境科学与工程。参考书目:

①高廷耀等主编,《水污染控制工程》(第四版, 下册),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4。

②郝吉明等主编,《大气污染控制工程》(第 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1。

③何品晶,《固体废物处理与资源化技术》 (第 1 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6。

地理学。参考书目:

①黄杏元,马劲松. 地理信息系统概论(第三版),高等 教育出版社,2008。

②李小文.遥感原理与应用[M],北京: 科学出版社,2013 年

(3)专家提问:时间为 12 分钟左右。专家用中文提问考生中文作答。专家提 问结束后考生需在 30 秒内开始作答。

(二)其他考核

根据考生提供的大学学习成绩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内容、科研成果、 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 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详见附件 3,附件 4)。考生于 3 月 25 日 8:00 前将附件 4 所需撰写提纲及其他相关材料合成一份 PDF 文件,电子版发至tj_zhxy@whut.edu.cn,zhwzhxy@163.com 邮箱。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其中面试考核分值占 90%,其他考核分值占 10%。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评分标准

1.面试评分标准

从考生自述、抽题作答和专家提问三个环节,设 5 个考察方向:

1)个人表 达能力;

2)个人综合素质;

3)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及运用能力;

4)英语听力和表达 能力;

5)科研创新潜力。

2.其他考核评分标准

(1)学校认同与专业认知:主要考察考生对自己所报考学校乃至学院的了 解,对报考专业研究动态的掌握和认识。

(2)学习基础与综合素质:重点考察考生大学学习阶段学习成绩、英语四、 六级与计算机等级情况,已发表的论文情况,参加科技创新创业实践及取得的省 级及以上竞赛奖励、社会实践(含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及担任学生 干部)及获得的校级及以上荣誉等方面的情况。

(3)学习安排与研究规划:主要考察考生对拟从事研究方向的认识,对个人 未来学习的规划和安排。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按专业参加复试后,按总成绩排名拟录取。

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初试成绩之和/5*70%+复试成绩*30%。

复试结束后 3 天内,按复试专业分类,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 低进行排序, 在学院网站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五、拟录取原则

(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复试不合格者(合格成 绩为 60 分),不予录取。

(二)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该专业招生指标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 项计划的考生由学校按规则统一录取。

六、拟录取名单

1.一志愿拟录取

2.调剂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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