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公告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填报网上报名信息、选择报考点、网上支付初试费,并按照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选择北京理工大学(1107)报考点的考生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
二、在京报考要求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以下考生可选择在京报考:
1、就读学校在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2、报考在京招生单位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的考生;
3、其他考生须具有在京户籍或者报名当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疫情期间缓缴的保险,按北京市缓缴政策执行)。
三、北京理工大学(1107)报考点要求
以下考生须选择在北京理工大学(1107)报考点参加考试:
(1)报考北京理工大学的在京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北京理工大学本校及其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报考北京理工大学且符合在京报考要求的往届生;
(3)报考北京理工大学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
(4)报考北京理工大学设计与艺术学院的135108艺术设计05实验艺术方向的考生;
(5)报考外埠招生单位的北京理工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6)报考位于西藏自治区、海南省、甘肃省等省份招生单位且符合在京报考要求的考生;
(7)报考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82801)、中国北方车辆研究所(83107)、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85304)、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87102),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87103)、北京市心肺血管疾病研究所(87110)、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87111)、北京市结核病胸部肿瘤研究所(87112)、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87113)等招生单位且符合在京报考要求的考生。
四、网上确认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北京理工大学(1107)报考点将于2022年11月5日前完成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安排将于10月底前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s://grd.bit.edu.cn/)和“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BIT_grad_yz)微信公众号公布。届时,请考生及时关注《2023年北京理工大学(1107)报考点网上确认流程及注意事项》,并按要求使用手机或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
凡符合所报考招生单位和北京理工大学(1107)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被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考生须按北京理工大学(1107)报考点规定配合上传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考生在进行网上确认时,须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1、应届考生进行网上确认时,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封面及个人信息页(确保每学期都按时盖章注册),。
2、往届考生应上传以下材料:
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以硕士或者博士身份报考需提供硕士或者博士学位证书);
②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地区的考生,须上传户口本首页(公安部门盖章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首页须有有效期内户口单位盖章),也可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户籍证明原件;
③户籍所在地非北京地区的考生,须提供报名当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不含补缴)的证明;
④报考我校设计与艺术学院的135108艺术设计05实验艺术方向、单独考试和强军计划的考生因必须选择北京理工大学报考点,不需提供②、③项中的证明。
3、网报时未通过学籍校验,但在2023年新生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学历(学籍)电子认证报告外,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在境外获得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照片,认证报告上的12位在线验证码或7位认证编号必须清晰完整。
6、在校研究生须提供由研究生就读单位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录取当年入学前方可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境外高校近期提供的成绩单或者在读证明。
请考生务必按要求完整上传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