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复试录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相关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党政办公室(保密办、网络信息中心)、纪委机关、宣传部、学生处、保卫处、研究生院、财务处、后勤保障处(校医院)、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招标采购处和各学院(部)主要负责人组成,在学校招生委员会及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领导和监督全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统筹解决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包括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制定、复试过程的监管、拟录取名单的审定等。加强对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领导,充分分析研判形势及风险点,制定风险隐患台账,做好复试录取期间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报告制度等。
(二)学校成立复试录取工作监督巡查组,由纪检部门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为纪检部门、研究生院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受理举报、投诉,安排巡视员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并作为第一责任人,学院党委副书记、纪检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等为主要成员,包括相关领域的专家(一般应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若干名,全面负责指导、实施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学院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和信息报告制度,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复试考生提出的质疑、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督查组,由学院纪检委员任组长,主要职责: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
学院按招生学科(专业)成立若干个复试专家组,每组由不少于5 人的本学科的研究生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组成,有近亲属参加2023年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人员不得参加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主要职责: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试题命制(含保密),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确定复试结论。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主要职责: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二、复试要求
(一)各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上级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相关要求,以《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基础,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本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信息公开、程序严谨、操作规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应包括:复试形式、复试时间、拟招生人数、复试内容、复试程序、复试要求、录取规则等。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应于复试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未按要求公布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一律无效。
(二)各学院应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加强复试专家的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复试专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考中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严防“作弊”。
(三)各学院应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分工,事先准备好复试相关环境、设备、资料、试题等,并提前进行演练。
(四)各学院应以考生为中心,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尤其要耐心做好淘汰考生的疑问解答工作。加强对考生参加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五)各学院应做好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工作,复试相关全套纸质、音视频等资料妥善保存备查。复试结束后,各学院要公布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复试和总评成绩。
(六)各学院应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对参加复试有困难的考生,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七)各学院应加强宣传,做好复试突发事件处理。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处置出现的问题,确保复试工作平稳有序。
(八)各学院应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复试工作,确保学校和谐稳定。
(九)各学院应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落实“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
(十)各学院应设立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部门和通讯地址,明确电话的接听时间并保证在该时间内有人接听,确保考生举报和申诉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十一)各学院应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本着将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经学校研究决定,2023年武汉工程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进行,学院根据报考学生情况自行确定,但同一学科专业采取的复试形式应相同。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考核。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在9月26日-10月20日期间需完成复试、公示并上报拟录取名单等工作。
(三)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