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戏剧(歌剧艺术)专业考研复试分数线,录取名单备考信息

  学院介绍

  北京大学歌剧研究院是北京大学直属二级学院,是国内第一所专门从事歌剧研究、创作和表演的高等教学科研机构。歌剧研究院于2010年财政部“特色学科”立项,是北京大学“教育部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学院。学院设有歌剧史论、表演、制作与管理等专业方向,正逐步创立起独立、完整、系统的歌剧学学科和歌剧教学科研体系。

  北京大学歌剧研究院立足应用型学科建设,以“中国美声”的实践和教学为核心,试图在归纳和整理世界各美声学派的同时,系统探索美声中国化的方法路径,最终建成“中国美声学派”。同时,致力于加强歌剧研究、推动歌剧创作、强化歌剧实践,培养具有世界视野、中国情怀的高端歌剧人才,并努力建成国内顶尖的歌剧研究中心、歌剧人才培养基地、歌剧创作和交流基地,引领中国歌剧艺术向国际一流的更高层次迈进。

  专业简介

  戏剧学是一门新兴学科,属于艺术学下的一个本科专业。本专业培养具备戏剧和影视的理论、评论、编辑和艺术管理等力面的知识。

  本专业培养具备戏剧和影视的理论、评论、编辑和艺术管理等力面的知识,能在剧院(团)或电视台、电影厂、编辑部以及文化管理机关等部门从事理论研究、编审与文化管理等方面工作以及能在国家机关、文教事业单位从事实际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招生目录

  参考22年招生

  学习方式

  全日制

  招生人

  计划招生人数8人、推免2人

  研究方向

  01. 歌剧表演

  02. 歌剧制作与管理

  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656 戏剧概论

  ④851 歌剧史

  备注:

  本专业招生的有关说明,详情请见北京大学歌剧研究院 官方网站相关信息。

  复试分数线

  22年:总分365、政治55、英语55、专业课90/90

  21年:总分350、政治55、英语55、专业课90/90

  20年:总分350、政治55、英语55、专业课90/90

  19年:总分350、政治55、英语55、专业课90/90

  18年:总分345、政治45、英语45、专业课90/90

  参考书目

  《欧洲声乐发展史》

  《大百科全书戏剧卷》

  《中国歌剧史》

  《中国歌剧论坛》

  《戏剧十五讲》

  《西方音乐史》

  《中国歌剧论坛》

  《论戏剧性》

  《中国歌剧故事》

  录取信息

  2022录取

  进复试:12人 歌剧制作与管理4人(404、383、379、388) 歌剧表演8人(387、386、379、378、376、373、382、384)

  最终录取6人(404、386、387、382、378、379)

  2021录取

  进复试:15人 歌剧制作与管理5人(373、394、393、368、371)、歌剧史论3人(366、392、382)、歌剧表演7人(389、423、360、367、373、361、375)

  最终录取8人(373、367、423、360、366、389、371、375)

  2020录取

  进复试:12人(最高分416、最低分352)

  最终录取7人(最高分416、最低分352、歌剧史论2人、歌剧制作与管理2人、歌剧表演3人)

  2019录取

  进复试:8人

  最终录取:5人(最高分406、最低分369、留学生一名)

  2018录取

  进复试:11人

  最终录取:6人(录取全部都是戏曲歌剧艺术相关的方向学生)

  2022年复试及录取细则

  复试内容与要求

  A歌剧制作与管理方向:复试成绩占总成绩50%,评分采用百分制,分为四个部分:

  1、专业面试(80分):考生按照面试专家小组的要求回答问题;

  2、模唱(15分):考生对听到的音乐材料进行模唱;

  3、外语测试:听力(5分),考生与考官进行口语交流。

  B 歌剧表演方向:复试成绩占总成绩50%,评分采用百分制,分为四个部分:

  1、演唱(60分):考生自选三首声乐作品,作品要求:

  (1)外国歌剧咏叹调作品一首

  (2)中国歌剧咏叹调作品一首

  (3)中外艺术歌曲任选一首

  所有作品须用原文演唱,请考生自带钢琴伴奏;

  2、朗诵(20分):朗诵内容以考生演唱的三首声乐作品唱词为材料范围,考生对考官随机指定的唱词片段进行朗诵。

  3、模唱(15分):考生对听到的音乐材料进行模唱;

  4、外语测试:听力(5分),考生与考官进行口语交流。

  五、成绩考核与录取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2、由5位专家考核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均分为个人复试成绩;

  3、录取,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择优录取;

  4、总成绩的核算办法:总成绩=初试4门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