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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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浙师大2020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硕博连读、“申请—考核”、普通招考和直接攻博四种方式。2019年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70人,2020年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制

浙师大学术型博士招生专业基本学制4年。

四、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 应届考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往届考生须获硕士学位(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5.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 在职考生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

(二)“申请-考核”

1. 符合普通招考报考条件的第1-4条。

2.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 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CET6≥425或IELTS≥5.5或TOEFL≥80或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含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科研能力强、学术成果特别优秀的,可适当降低要求。

4. 具有较为突出的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和研究能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应届考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二级期刊2篇(含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或获国家级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往届考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授权国家发明专利可视同为1篇论文),其中近3年必须有1篇(期刊定级标准参照我校有关规定);

(2) 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10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

(3) 主持1项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4) 获1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三);

(5)其它经学校认定可以体现申请人学术与科研创新能力的高水平成果。

5. 须全日制在校攻读博士学位,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生。

(三) 硕博连读

1. 符合普通招考报考条件的第1-3条;

2. 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处分(或违纪已解除);

3. 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4. 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位课成绩优良;具有较好的外语能力,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CET6≥425或IELTS≥5.5或TOEFL≥80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成绩≥60分;

5. 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具有发展成博士学位论文的潜力;

6. 浙师大在读2018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所修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报名时间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网址),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应届硕士生最后学历应选择“硕士生”,最后学位应填写硕士的学位,硕士毕业年月为“202007”),办理报名手续,未参加网报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报结束后,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将报考费(150元)汇入我校财务账号(缴费方式在网报结束后另行通知)。

(一)“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8日-2020年2月18日

缴费时间:2020年3月6日-3月10日

(二)普通招考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8日-2020年3月15日

缴费时间:2020年4月16日-4月20日

(三)直接攻博

浙师大直接攻博招生录取工作已于10月底结束,具体情况详见《关于做好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六、寄送材料

(一)普通招考
1. 《浙江师范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填写完成后下载PDF文档打印);

2. 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3. 硕士学位论文(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4. 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2封(原件),其中一份为硕士期间导师翔实的推荐信(下载附件填写);

5. 在职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并同意全脱产学习证明(下载附件填写,需人事部门盖章);

6. 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点击进入“来源网址”)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点击进入“申请网址”);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下载附件填写)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点击进入“来源网址”);获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另外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7. 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8. 考生承诺书(下载附件填写);

9. 其它材料(如公开发表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二)“申请-考核”

1. 《浙江师范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填写完成后下载PDF文档打印);

2. 《浙江师范大学“申请-考核”方式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下载附件填写);

3. 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4. 硕士学位论文(尚未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

5. 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2封(原件),其中一份为硕士期间导师翔实的推荐信(下载附件填写);

6. 已公开发表论文或录用通知(录用通知要注明发表时间,发表时间必须在2020年2月29日前)、获奖证书等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7. 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点击进入)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点击进入“申请网址”);应届硕士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下载附件填写)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点击进入“来源网址”);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还另外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

8. 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 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

10. 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11. 考生承诺书(下载附件填写)。

(三)硕博连读

1. 《浙江师范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填写完成后下载PDF文档打印);

2. 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3. 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2封(原件),其中一份为硕士期间导师翔实的推荐信(下载附件填写);

4.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5. 英语六级证明复印件;

6. 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7. 在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所获奖励、参与科研情况、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其他能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

8. 考生承诺书(下载附件填写)。

上述材料务必在报名结束前交到报考学院,或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寄至报考学院。逾期提交(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报名材料不齐全者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报考材料寄送地址:

(1)教育学院(教育学、心理学)

地址: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7幢433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83780

(2)人文学院(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

地址: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4幢314室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98878

(3)数计学院(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地址:浙江师范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21幢2楼连廊204室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98871

(4)物电学院(物理学)

地址:浙江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20-21幢3楼连廊309室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98298

(5)生化学院(化学)

地址:浙江师范大学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7幢220室

联系人:凌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82531

七、考试

(一)“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方式审核时间在2020年3月初,研究生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学院审核情况公布进入综合考核名单,学院组织进行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安排和复试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二)普通招考方式的考试时间在4月下旬(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1.初试

考试科目: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不含听力)和两门业务课。每科目满分100分。同一导师在同一方向设有多门任选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门进行考试,按总分进行排序。

2.复试

复试包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复试时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复试办法、复试安排等详情请关注网上复试通知。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

1. 浙师大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的科研情况和工作业绩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德智体全面衡量,按报考方向分导师择优录取,原则上每位导师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
2. 博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就业两种。以非定向就业方式录取的,须将档案在入学前转入我校。

3. 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2020年7月初(具体发放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

十、学费与奖助

1. 收费标准为10000元/年。
2. 浙师大建立多元奖助体系,被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国家助学金等,还可申请各类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学校通过发放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3. 浙师大在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学科博士学位点试行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政策,对于符合《浙江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新生奖励办法(试行)》者,在基本学制学习年限内额外奖励3万元/生/年。

十一、毕业及就业

修满学分、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并符合学校授予博士学位要求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博士学位。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

十二、其他事项

1. 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前若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入学资格。

2. 浙师大招收的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在读期间要求全脱产学习,若考生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报名、考试、录取就读等情形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3. 对弄虚作假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4. 浙师大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在初试前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报名费用不退。

5. 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

6. 本简章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国家最新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研招办 0579-8228302

学院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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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制图 | 李雪 国佳佳

今日编辑|张婵媛

责任编辑|姜旭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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