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院(研究院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研究院,研究院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导语

2006年,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内。满身是血的王衍芳站在五楼顶层的西北角上,手上拿着一把沾了血的刀。

几个小时之前,他正是用手里的这把刀残害了研究所里的两名成员,几个小时后,他被赶来的警方团团围住,无处可逃。

面对着眼前的景象,王衍芳渐渐清醒过来,不过,此时的警方早已将他控制住。等待他的,将是庄严的法庭和冰冷的手铐。

嗜赌的研究员

在讲述案件时,我们先来看一下凶手王衍芳是何身份。1980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化工系的王衍芳,是个实打实的“学霸”,毕业后几年,他被调进了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成了院内的工程师。

成立于1956年的研究院,是国内数一数二的重点科研院所。它不仅主要从事建筑工程应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还涉及工程材料,科技信息等多个领域。

可以说,北大毕业+研究院内工作的双重加持,让王衍芳的身上闪着亮光。不过,这只是在外人眼里的情况,王衍芳在院里的真实情况却与之大相径庭。

据研究院内的工作人员称,前几年的王衍芳工作表现还是可以的,每年都能完成院里的各项指标,尽管能力一般但胜在兢兢业业也好学。但是,两年之后,一切都变了样子。

我们很难从王衍芳的过去中摸索到一些苗头和线索,但工作两年之后的王衍芳,却对打牌着了迷。下班时间玩,上班时甚至也在偷偷溜出去打麻将,不仅如此,他因为打牌慢慢养成了赌瘾。渐渐地,在院内的工作便被他荒废了。

自此时起,研究院内的不少老员工便对他有了不满。该完成的工作不完成,每年的硬指标软指标也达不到,更可气的是,1992年,王衍芳将院里的一套生产多彩涂料的设备私自卖掉了,这直接影响了研究院的利益。

当年,由于王衍芳的恶劣行为,院里的很多福利都没了他的份。到了1995年,该院的装饰研究所成立了,想着生活的窘迫加上装饰研究正与自己的专业对口,王衍芳于是向院内领导申请了调职。

考虑到王衍芳劣迹斑斑,研究院并未打算将这份工作交给他完成,但看在王衍芳诚恳地向领导打保票的份上,院内领导也开始动摇。

不过很快,王衍芳的保证就落了空。我们都知道,研究院属于国家事业单位,是受到国家差额拨款的重要扶持研究对象,每一年,在为研究院内做贡献的同时,工程师们还需要完成各种科研成果,专利以及发表学术文章。不仅如此,他们还要完成达到一定收入的硬性指标。然而,这些王衍芳都达不到,自然不符合院内的要求。

1997年,考虑到王衍芳的现状,他被院内安排到了研究院的下属单位——北京建筑技术发展中心,这一单位每年要求员工完成三万元的营业额即可,对于大多数工程师来说,这都是一件简单的指标,只要勤勤恳恳的工作每个人都能完成。

然而,据中心的工作人员称,王衍芳第一年就没能完成指标,而后的一年又一年中,王衍芳依旧没能改掉好赌博的毛病,在研究院一而再再而三的退让之下,王衍芳仍然不能胜任院内的要求。于是,1998年起,研究院便终止了与王衍芳的劳动合同,并将其档案转移到了海淀区劳动局。

​失业之后,王衍芳曾考虑过找工作,但出于已年过不惑,想要找到好的工作难度实在是很大,加上他又没有办法放弃赌博,于是,往后的几年他开始自暴自弃,喝酒赌博不务正业样样俱全,妻子在看到这样的情况后心中很是难过,无奈之下最终选择了离婚。

​失业后的疯狂

那个时候的王衍芳,基本没有清醒的时候,每天不是在喝酒,就是酒后乱言。据邻居称,那段时间里,王衍芳一直在抱怨辱骂过去研究院内的同事们,并称“早晚有一天会宰了院长和书记”。

为了回到过去的工作场所,王衍芳可以说是用尽了一切办法。起先,他多次登门拜访,企图劝说院内领导接纳自己,几次三番无果后,受到骚扰的领导甚至找来了警方进行调解。后来的几次,王衍芳越来越猖狂,敲诈,威胁,甚至带着汽油和钉枪扬言要放火杀人。

后来,在院长的出面调解下,研究院监理公司同意给王衍芳一个机会。年底时,三方签订好了协议,王衍芳也老实起来,没有再找过麻烦。

不过,在老实的表象下,王衍芳的心中早就根植了想要杀人的邪恶念想。表面上,王衍芳听从了领导的安排,有了工作也有了房子,但实际上依旧没能改掉恶习的他只是做足了表面功夫,悲剧在2006年夏天发生。

2006年6月8日,有目击证人看到,王衍芳拎着菜刀和匕首在研究院一层徘徊,随后,他直奔四楼,将研究院前任院长陆钦贽砍杀,而后,他开始在四层大开杀戒。整个过程中,不少员工都受了伤,前书记米景兴也被杀死。

作案后,想要逃离的王衍芳在保安的阻拦下被逼到了顶楼上,经过警方的多次劝说,他终于被制服。

在庭审中,王衍芳一直垂着头没有说话,他承认了自己杀人的罪行,但他认为,是研究院中的两位领导让他走到了这一步。若不是研究院里的人逼他失了业,若不是他们不给自己重新改过的机会,他也不会做出如此过激的行为。

直到最后,王衍芳也没有悔悟过来。无论是研究院将他开除,还是妻子与自己离婚,造成这一切的,都是王衍芳自己。

不过,时至今日多说无益,站在法律的立场之上,王衍芳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规定,将判处被告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

两个生命的逝去和多人受伤,让王衍芳免不了法律的制裁。或许,在工作不顺心时,领导会宽容他,同事会原谅他。但当他触犯到法律的底线时,所面临和承受的,只会是严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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