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在职研究生取消了(护理在职研究生取消了吗?)

护理在职研究生取消了,护理在职研究生取消了吗?

时光飞逝,岁月如梭,2023年已经进入了6月13日;疫情三年,我们尝尽了酸甜苦辣,看清了人间百态。这三年有人欢喜,有人忧愁。当一切恢复正常后,我们以最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新一年的工作中,为了自己的一日三餐而四处奔走,并为了全家的幸福生活而战斗到底。

前些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通知》提出,护士资源不足时,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用配备一定数量、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并按照要求加强规范管理。

囿于我国护士数量不足,除传染病病房等一些特殊病房患者的生活护理由护士承担外,普通病房的患者需要生活护理时,主要由家属或自聘护工承担。有的医院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由第三方机构提供护工;有的医院没有相关合作,家属得自己找护工,护工来源有护工服务公司、家政公司以及单干的护工。市场化的护工费用,每日需要一、两百左右,甚至要高一点。但是总体来说,只要家庭不是经济很紧张,都会愿意支付这一笔钱;而护工的存在,不仅减轻了患者家属的压力,也让患者可以得到全方面的援助。

存在即合理,只可惜,现如今,一纸红头文件就把多年的制度取消掉了。那么护工何罪之有?就被取消了!而取而代之的医疗护理员制度又何时能够落地呢?大家都渴望知道答案。值得一提的是,一些美国和日本的医院里全是护士解决。

其实在70、80年代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护理制,即使手术后的病人也不需要家里人陪护,那时候也没听说医院有啥顾虑。现在可倒好,岁数大些的老人即使能行走,能自理,也需要家属或护工陪护,说什么避免老人突发或摔伤意外,说白了就是不担任何责任。

多年来我有三大疑问: 法官懂法,为啥非要律师? 警察执勤,为啥非要协警? 护士护理,为啥非要护工? 是否律师更懂法,协警更勇敢,护工更勤快?有谁能够指导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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