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长沙理工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各位考生好,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将长沙理工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请点击PDF文件查看,公示期为6月1日-14日。
其他注意事项:
1.体检
拟录取的外校考生须于1周内将本人近1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原件(二甲及以上医院)邮寄至报考学院,由各学院提交给校医院进行审核。拟录取的本校考生提前下载长沙理工大学医院研究生体检表(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9001.htm),并到长沙理工大学校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待校医院确定后通知)。
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档案调取
(1)定向生(即攻博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原工作单位的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长沙理工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字盖章后寄送给录取学院。要求6月9日前考生必须将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寄出(以实际寄出时间为准)。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邮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负责。
(2)非定向生:考生联系报考学院领取拟录取研究生《调档函》,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档案的部门将人事档案寄达所在学院。要求6月9日前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将人事档案寄出(以实际寄出时间为准),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前将人事档案寄出。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邮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负责。
学院必须指派专人接收并妥善保管好档案,学生本人不得私自携带档案送往学院。
研招办将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非定向生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3.违规处理
对弄虚作假、有违诚信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如有异议,请与相关学院联系:
①交通运输工程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5258660。
②土木工程学院联系人:禹老师,联系电话:85256066。
③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5258437。
④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联系人:兰老师,联系电话:85258316。
⑤经济与管理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5222806。
⑥数学与统计学院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85258285。
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5258224。
⑧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85258365。
主管部门: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85258968)。
监督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处(联系电话:85258529)。
各位考生好,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将长沙理工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二)予以公示,请点击PDF文件查看,公示期为6月12日-26日。
其他注意事项:
1.体检
拟录取的外校考生须于1周内将本人近1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原件(二甲及以上医院)邮寄至报考学院,由各学院提交给校医院进行审核。拟录取的本校考生提前下载长沙理工大学医院研究生体检表(网址: 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9001.htm ),并到长沙理工大学校医院体检(具体时间待校医院确定后通知)。
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档案调取
(1)定向生(即攻博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毕业后回原工作单位的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 《长沙理工大学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考生本人、定向单位签字盖章后寄送给录取学院。要求6月19日前考生必须将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寄出(以实际寄出时间为准)。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邮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负责。
(2)非定向生:考生联系报考学院领取拟录取研究生《调档函》,由考生所在单位负责档案的部门将人事档案寄达所在学院。要求6月19日前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将人事档案寄出(以实际寄出时间为准),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前将人事档案寄出。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邮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负责。
学院必须指派专人接收并妥善保管好档案,学生本人不得私自携带档案送往学院。
研招办将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非定向生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3.违规处理
对弄虚作假、有违诚信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如有异议,请与相关学院联系:
①土木工程学院联系人:禹老师,联系电话:85256066。
②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5258224。
主管部门: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85258968)。
监督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处(联系电话:85258529)。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