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800人(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直接攻博博士研究生),其中单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6名(仅限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对口支援计划7名,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实际招生人数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二、培养方式及学制年限

培养方式:普通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工程博士专项(非定向)为全日制;工程博士专项(定向)为非全日制。

学制: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直博生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

三、招生方式

(一)硕博连读:选拔校内优秀在读硕士生为硕博连读生,详见《华中农业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招收及管理办法》(校研务[2020]17号)和我校后续通知。

(二)“申请-考核”制:2023年采用“申请-考核”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详见《华中农业大学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方案》(见附件2)。

(三)直接攻博:面向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开展博士招生,2023年仅工程博士专项实施直接攻博招生。

四、“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办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及学院的相关规定。

2.考生最后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境外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学位专业与报考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4.学科背景、学术水平、英语水平符合招生学院规定。

5.招生学院规定的其它报考条件。

6.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登记表须有工作单位人事部门签署的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者参照《华中农业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和研究方向,于2022年12月20日—2023年2月15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中进行报名(因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无法取消“考试科目”,请“申请-考核”制考生选择考试科目,届时成绩以学科考核成绩计入),考试方式选择“申请考核”网上报名同时缴纳200元报名费,否则报名无效。

(三)提交材料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上传以下电子版申请材料。(所有材料按顺序合成一个WORD或PDF文件发送,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为“报考学院+考生姓名+网报号”

(1)《华中农业大学xxx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申请-考核)》(见附件4);

(2)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学籍证明);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申请学科相关正高职称以上两名专家推荐信(见附件4),内容包括对考生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身心素质、专业基础和科研潜质等的综合评价;推荐信由专家直接发送到考生报考学院教学秘书邮箱(见附件5);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由学院做具体要求);

(7)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8)学院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其它证明自己科研或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等;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另需提交生源地教育厅盖章的报考登记表;

(10)报考学院招生细则中所需的其他材料。

2.初审合格的申请人考核时需向招生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

招生学院进行材料初审后,在各网站上公布进入考核的资审合格名单。进入考核名单的申请人一般在3-4月份参加考核,届时须按学校招生简章和招生学院实施细则要求,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和证书原件提交招生学院审核,招生学院审核后,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查。

(四)考核安排

详情见《华中农业大学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方案》、各学院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细则。(见附件2、3)

五、录取

(一)根据考核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拟录取的博士生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体检医院为华中农业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及收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

1.非在职生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在职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的博士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

六、研究生学费与奖助

(一)学费标准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费每年10000元,全日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少骨计划”非在职除外)学费每年30000元。“少骨计划”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学费每年10000元、“少骨计划”在职博士研究生学费每年30000元。工程博士专项博士研究生学费每年10000元。

(二)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奖励名额及资金由国家下达。

2.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基本生活支出。

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1250元,按每年12个月发放。

3.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更好地完成学业。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学年14000元。

4.优秀研究生专项奖励

优秀研究生专项用于奖励在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社会实践、就业创业、文体活动、学术(专业)竞赛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生集体与个人,奖励以荣誉为主。

5.三助一辅

学校统筹利用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根据需要设置研究生“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

学校根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的用人需求,设立一定数量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并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

研究生导师为所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发放助研津贴。助研津贴最低标准为自然科学类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600元,人文社科类博士研究生每生每月500元,按每年12个月发放。

6.研究生困难补助

研究生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遭遇重大突发性事件或家庭经济困难等情况的研究生,资助额度为500-2000元/人,视具体情况核定。

7.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金融机构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

8.“少骨计划”考生

“少骨计划”非在职博士研究生享受奖助学金;“少骨计划”在职博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提交材料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三)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中的报名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考核、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报名人自己承担。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还,请考生在缴费确认前慎重做好决定。

(四)学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数量规定为:自然科学领域最高不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的5%,人文社科领域最高不超过各学院招生计划的10%,其中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博士生计划、兽医博士等不受此比例限制。

(五)有关专业、导师等方面的详细信息请与相关学院联系。

(六)如因教育部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信息变更,以最新发布信息为准,请随时关注学校相关通知。

(七)学校详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邮编430070,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hzau.edu.cn/);电子信箱:yjs10504@mail.hzau.edu.cn,电话:027-87280470。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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