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

一、培养目标

中国-希腊文明比较专项,主要依托中国史、世界史、哲学、教育学等学科,培养比较史学、比较哲学、比较高等教育学、比较职业教育学等领域的高水平、复合型、文明互鉴战略性人才,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和扎实的专业基础,能熟练运用外语进行专业交流和翻译。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学校2023年“中国-希腊文明比较”专项预计招收10名,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

学院

专业代码、名称

招生人数

导师

考核科目

历史文化学院 民族学院

中国史

3

邹芙都

蓝 勇

赵国壮

①1001英语

②2011材料审核

③3011综合考核

世界史

2

徐松岩

邓云清

国家治理学院

哲学

3

郭美云

潘孝富

孙道进

教育学部

高等教育学

职业技术教育学

2

崔延强

朱德全

三、学习方式、报考类别与招考方式

(一)学习方式

学校2023年“中国-希腊文明比较”专项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报考(录取)类别

“中国-希腊文明比较”专项博士研究生报考(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报考类别自动转为录取类别,不能更改。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均须转入学校,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无法录取,责任自负。

(三)招考方式

学校2023年“中国-希腊文明比较”博士研究生招考方式有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两种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方式具体招考办法见《西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办法》(试行)、《西南大学关于开展 2023 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申请-考核制”方式详见本简章。

四、报考条件

“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在入学报到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发表过一定水平的专业学术论文。

(四)外语水平应达到下述规定的要求。

1.英语水平应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托福TOEFL≥80/550分;雅思IELTS≥6.0;GRE≥260/1300分;WSK (PETS5) ≥60分;英语专业本科毕业。

2.其它语种应达到的水平要求,参照执行。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达到要求: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外文国际期刊上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者以主译者身份翻译出版过学术著作(翻译著作不低于1万字)等;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或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学习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五)身心健康。

(六)现役军人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7日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网站(请注意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swu.edu.cn上的通知)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考试费,网报时间内未支付报名费视为报名信息无效。请考生务必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确认,确保准确无误;报名时间一旦截止,填报信息不得修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按要求填报信息、错误填报信息、填报虚假信息、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考试费一旦缴纳,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二)申请材料提交

2023年5月17日前,考生须提交如下材料。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2.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思想品德情况审核表。

4.学籍学历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入学前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毕业生提交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网上报名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还需提交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国(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或提交能够在入学前取得该认证书的承诺书。

5.硕士阶段正式成绩单原件。

6.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或应届毕业生硕士学位论文详细摘要。

7.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9.个人陈述。

包括研究计划、学术背景、研究经历、申请理由、参与的科研项目简介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等,不少于3000字。

10.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纸质材料:以上材料须全部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考生亲笔签名,按材料顺序一并装订成册,在2023年5月17日前寄达至:重庆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荟文楼416办公室。收件人:庄老师。邮编:400715。联系方式:023-68367136。请在邮件封面注明“考生姓名+博士申请考核制材料”。务必以邮政快递方式邮寄,不接受其它方式的快递。

电子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必须考生签名后扫描转成pdf格式,按材料顺序命名(例如01.考生姓名+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02.考生姓名+思想品德情况审核表······),于2023年5月17日前将电子版材料以“报考专业+考生姓名”命名打包压缩发送至772540360@qq.com,联系人:庄老师,电话:023-68367136。

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六、材料审核与评价

中希文明互鉴中心按照学校文件,对考生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和内容评价,对形式审查通过者,进行材料评价。根据材料评定结果,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后续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在历史文化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七、综合考核

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需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来校报到时核验: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外语水平证明材料;代表性学术成果。

综合考核内容应包含外语、专业知识、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含思想品德及身心健康)。

(一)专业知识:综合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知识与理论的掌握情况。满分为30分。

(二)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根据考生提交的代表性科研论文、研究计划等材料,通过与考生的交流、提问等方式,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科研水平、学术志趣、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满分为50分。

(三)外语测试:考核考生运用外语的综合能力。满分20分。

(四)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通过面试和审核《西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思想品德情况审核表》的方式进行,必要时或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

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录取

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分招生专业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拟录取名单应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公示之后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一)思想品德素质、身心健康不合格者。

(二)体检不合格者。

(三)材料不实、弄虚作假者。

(四)其它违规违纪违法者。

入学报到时如出现下列情况,入学资格无效:未在规定入学时间到校报到的;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

九、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电子版以“专业-姓名-体检报告”形式命名,于5月3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772540360@qq.com。纸质版9月份开学报到时提交至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十、违规处理

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核中有任何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与本次招生相关的辅导活动;考生不得举办或参加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博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违反上述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信息公开

(一)学校按有关要求,公开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目录、必要的考生及考试信息、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

(二)历史文化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招生人数、招生导师名单、招生名额分配和拟录取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等信息。

十二、基本学制与学费

(一)基本学制

基本学制为4年。

(二)学费与奖助办法

学校2023年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学校奖助体系完备,研究生奖助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具体奖助办法、奖助标准及条件要求以最新学校文件为准。

十三、其他说明

相关事宜请向历史文化学院 民族学院(电话:023-6836713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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