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徐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招标中//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食堂设备及排烟、新风系统公开招标
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000-HWZX-G2023-0122
2、项目名称:食堂设备及排烟、新风系统
3、预算金额:人民币125.9268万元。
4、采购需求:一批厨房设备及排烟、新风系统采购与安装,具体详见
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后,60日内完成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
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5月09日至2023年0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
2:00—5:00(节假日除外)。2023年05月16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
,2023年05月16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
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获取方式:招标代理处获取详见附件。
3、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2023年05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05月31日北京时间09:3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31日北京时间10:00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
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
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
(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
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
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
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
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
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联系人:杨经理
手 机:135-2055-2095
邮 箱:ztb203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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