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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综合体育馆及第四学生食堂建设项目-第四学生食堂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20230306FJSZ01001001)
项目所在地: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东北电力大学综合体育馆及第四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2】27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东北电力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四学生食堂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第四学生食堂建筑面积 9200平方米,地上五层。一层主要设置门厅、值班室、配电间、主食总库、服务用房等;二层至四层均设置烹饪间、储藏间、加工间、卫生间、就餐区等;五层主要设置管理业务用房、更衣室、监控室、卫生间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2.2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工程施工。2.3工程建设地点: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 169号,东北电力大学校内。2.4计划工期:2023年 4月 6日——2025年 4月 6日(共计 732日历天)。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2.6招标控制价:2824.6075万元(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未按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最高投标限价公布 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投诉申请),招标人不接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3.6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吉建招(2017)8号】及【吉建招(2017)9号】文件要求。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8 2020年 1月 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3.9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补充通知(吉建管〔2020〕13号)中相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 03月 06日 8:00至 2023年 03月 27日 16:00前,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 03月 28日 09时 00分。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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