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助学贷款,研究生助学贷款可以贷多少钱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做好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23】208号)要求,现将新密市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地点
(一)办理时间
2023年7月20日-9月20日。
(二)办理地点
新密市教育局大门口北侧一号大厅。
二、贷款政策
(一)贷款范围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密籍新生(含预科生)或新密籍在高校就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申请条件
1.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密籍新生(含预科生)或新密籍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新密市;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注:原则上只办理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没有通过预申请的首贷新生需通过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上加盖学校公章;没有通过预申请的首贷大学生需通过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上加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公章。注:没有通过预申请的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在信息录入完毕后导出打印申请表时会同时打印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新密市;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互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级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办理。
(三)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本着勤俭节约,努力自学,学以致用原则申请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四)贷款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不展期。
(五)还本宽限期
借款学生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年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
(六)贷款利率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七)贷款利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但应及时向新密市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提供书面证明,经审核后,报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新密市学生资助服务中心提供书面证明,由新密市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向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三、申贷及档案留存材料
(一)首贷需提供材料
1.学生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4.《申请表》原件:
5.户口簿原件;
6.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认定表》,《认定表》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同申请表一同导出。
注:办理首贷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无需留存户口簿复印件;在校生首贷时,若借款学生《学生证》丢失,需提供所在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查验通过后留存;也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
(二)远程续贷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
2.如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更换手机号需要通过资料修改进行修改。
3.学生申请续贷时需要进行手机号认证。
4.学生贷款时需要填写基本信息,选择共同借款人,确认贷款信息后,完成贷款申请。
5.选择贷款签订方式为“网上签订合同”,弹出远程受理协议页面。
6.同意远程受理协议,进入合同预览页面。
7.按照提示流程完成身份认证,远程续贷申请成功,等待新密市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受理。学生在五个工作日后可查询远程贷款申请受理情况,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新密市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联系。
8.贷款受理完成后,开行系统自动发送回执验证码短信,学生可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打印受理证明。
9.学生到校后持受理证明或回执验证码短信,到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回执录入手续,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在10月10日。
注:办理续贷时,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三)档案留存
本年只需留存申请表原件以及认定表原件(若有),若学生用《学生在校证明》代理学生证的,需留存《学生在校证明》,其他资料不再留存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
(一)学生在线申请: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首贷学生先进行用户注册,逐步填写相关信息;续贷学生直接登录系统,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 登录贷款系统后,点击“资料完善”,修改、更新、完善个人信息,保证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二)首贷资格审查:完成在线申请后,导出、打印贷款申请表,学生签字确认便可,不再盖任何单位公章。
(三)申请受理及合同签订:首次贷款必须由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共同到场办理,签订合同。根据《2022年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要求,今年受理启动现场拍照工作,即通过高拍仪的主摄像头完成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等材料的拍摄后,通过前置摄像头拍摄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现场办贷的图像资料。助学贷款受理现场拍照作为首贷的必备环节,未拍照将影响贷款受理。
(四)回执录入:开学后,学生10月10日前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回执,由于未及时录入回执造成贷款无法发放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11月15日左右统一发放贷款。
五、注意事项
(一)借款学生可随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查询贷款状态。每年至少登录系统两次。
(二)如忘记系统登录密码,可打95593重置密码,也可点击“忘记密码”,根据提示操作。
(三)需贷款学生务必认真阅读贷款相关说明,严格按规程操作,准确填写申请信息。否则,将可能导致贷款不被审批。
(四)新密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咨询办理电话:0371-56519563。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今年的贷款办理时间为7月20日—9月20日。其中7月20日—8月10日主要办理在校大学生首贷,8月11日—9月20日主要办理新生首贷。为了避免人员聚集,各乡镇、办事处办理首贷的学生请按照时间安排前往办理地点办理,具体安排请参照《新密市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乡镇、办事处业务办理时间安排表》(附件1)。
1.办理续贷的同学请选择“网上签订合同”方式提交远程续贷申请,无需到现场办理,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远程续贷审核。即日起,教育局资助中心不再受理续贷现场办理,特殊情况请联系教育局资助中心老师处理,请大家尽快提交远程续贷申请,远程续贷流程见(附件2)。
2.即日起,需要还款的借款学生请通过支付宝或平安银行账户自行还款,如果不方便登录系统申请提前还款,可联系资助中心老师为本人申请提前还款。
3.首贷时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两人到达现场,如有随行人员,请在办公区外等候。
附件:
1.新密市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乡镇、办事处业务办理时间安排表
2.续贷远程受理操作手册
新密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7日
附件_1:附件1新密市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乡镇、办事处业务办理时间安排表.xlsx
附件_2:附件2 续贷远程受理操作手册.docx
(来源:新密市人民政府网站)
研究生助学贷款(研究生助学贷款可以贷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