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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副院长,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党委委员、副研究员、金融发展与监管科技研究中心副主任、《清华金融评论》执行主编张伟
2022年是我国金融科技“立柱架梁”的关键一年,金融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日趋完善,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2023年,金融科技将从“立柱架梁”步入“积厚成势”阶段。《中国银行保险报》策划专题通过回顾与展望,把脉金融科技发展趋势。
本文对2022年我国金融科技的发展进行了回顾,并对2023年的发展进行了展望。
2022年:金融科技“立柱架梁”步入深水区
2022年既是《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落地实施首年,也是我国金融科技“立柱架梁”的关键一年。在这一年中,我国金融科技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自上而下持续完善顶层设计,金融信息技术创新应用转化体制机制日趋完善,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金融业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守正创新和惠民利企水平不断提升,金融标准建设与实施不断向纵深推进。
一是自上而下,顶层制度体系日臻完善。2022年初,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这是人民银行编制的第二轮金融科技发展规划。该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金融科技发展愿景,明确了金融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并特别提出,到2025年我国金融科技整体水平与核心竞争力实现跨越式提升。2022年,银保监会印发的《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银行业和保险业数字化转型,并制定推动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的具体举措。上述两个监管层制定的顶层规划文件,为我国金融科技健康可持续发展绘制蓝图,成为推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从“立柱架梁”向“积厚成势”全面迈进的关键性顶层制度文件。同时,与征信、网络小额贷款、互联网保险、互联网贷款、第三方支付等领域相关的监管办法陆续出台,为全面激活金融科技发展活力提供了制度保障。比如,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对于规范征信业务及其相关活动,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2022年7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 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与《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制度一脉相承,进一步夯实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的制度规定。2022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等单位联合起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特别围绕征信业发展与监管进行相关规定,提升征信业立法地位。
二是以人为本,强化金融科技伦理制度建设。随着金融科技应用加深,坚持促进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统一、制度规范与自我约束相结合,金融科技伦理制度规则建设进一步强化,尤其围绕发展应用中重点问题,形成治理标准规范,完善协同治理金融科技伦理治理体系。一方面,针对金融科技伦理问题,2022年10月9日,人民银行正式发布《金融领域科技伦理指引》,提出在金融领域开展科技活动需要遵循守正创新、数据安全、包容普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风险防控、绿色低碳等七方面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预防和化解金融科技活动伦理风险。另一方面,推动《反垄断法》修订,出台《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等规定,为科技平台巨头反垄断、数据合规管理等提出新规范要求,为有效化解金融科技活动伦理风险和防止技术滥用提供了规范和标准,逐步形成了符合中国国情的金融科技伦理治理体系。
三是加强监管,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随着数据应用向纵深发展,持续加强审慎监管,做好数据安全保护,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夯实金融科技长远发展基础。目前,为解决数据被滥用和消费者隐私得不到保护问题,不少金融机构已经借助生物识别、物联网科技等手段完善营销宣传、信息披露、数据保护、合格投资者认证等制度,增强线上金融服务全流程透明度,提升数据保护能力,加强消费者保护。例如,工商银行以科技赋能投诉管理工作,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优势,提升投诉数据监测稳定性和准确度;建设银行向中小金融机构提供“慧系列”风险工具,输出智能化和数字化风控技术,加强消费者保护的同时,推动全行业数据风险共治。
四是落地见效,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2022年我国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自下而上不断实践和探索,通过改善组织架构和机制流程,大力引进和培养数字化人才,全面提升金融数字化转型广度与深度。一方面,商业银行将发展金融科技、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到更高战略层面,在资金投入和人员配置上持续发力。从投入看,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对科技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数字化已经成为转型共识。2022年商业银行半年报披露金融科技资金投入情况的数据显示,商业银行金融科技投入持续增加,金融科技投入保持较大增速。如2022年上半年,光大银行科技投入21.38亿元,同比增长25.47%;交通银行金融科技投入28.05亿元,同比增长14.50%;招商银行信息科技上半年投入金额达53.60亿元,同比增长6.03%。同时,2022年商业银行半年报披露科技人员情况的数据显示,各大银行纷纷加大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科技人员占比明显提高。截至2022年6月末,兴业银行引进数字化转型人才超过1200人,员工占比为8.67%,较上年末提升2.22 个百分点;光大银行科技人数达2598人,比上年末增加237人,占员工总数的5.69%。
另一方面,金融科技应用更加深入,金融服务上云步伐不断加快。2022年,金融科技对金融机构综合赋能能力实现全面提升,已从过去偏重零售领域向对公、金融市场和“三农”等领域加速深度,并通过“科技+金融+产业”等新模式,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相融合,并带动金融服务创新应用由点及面深度渗透到各领域。
2023年:金融科技步入“积厚成势”新阶段
展望2023年,我国金融科技将全面步入“积厚成势”新发展阶段,但同时还面临诸多挑战,比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数字鸿沟”问题,关键核心技术国产化替代问题尚需进一步突破,大型互联网平台公司如何实现有序竞争并避免发展失衡等问题依然亟待解决。
第一,重点领域科技创新与应用转化将步入新阶段。随着《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落地实施,人工智能、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数字技术应用将在2023年加速突破,开放创新、合作共赢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将不断壮大,金融科技整体水平与核心竞争力将实现大幅提升。一是金融科技应用更加深入,依托数据、信息等开展全流程对公数字金融服务,特别是数字技术与实体产业深度融合,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二是各金融机构借助大数据、知识图谱、区块链、云计算、元宇宙等新技术手段,尤其通过“数实”相生来服务新市民、扩大内需方面将进一步释放潜能。三是随着大型互联网平台“由乱到治”,金融机构与互联网平台生态合作,共同探索有序健康规范发展,服务人民对美好生活追求方面,金融科技也将大有作为。四是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等“沙盒”机制将持续深化,其覆盖的机构、业务、技术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第二,法律保障体系建设将更加完善。随着金融科技应用发展持续深化,我国金融科技业务、伦理、数据、技术等领域的基础制度将不断健全,预计2023年我国金融科技领域法律保障体系建设将更加完善,金融科技创新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平衡机制将持续巩固。在数字经济浪潮下,数据将成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随着金融科技快速发展,大数据呈现几何级增长,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征信业务管理办法》等涉及数据使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且近期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但是,对数据权属界定、数据利益分配机制、数据产权保护、数据共享等还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大数据相关所有权、交易权、收益分配权等权利界定还是偏模糊,预计我国将尽快继续完善相关领域立法,确保有法可依。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场景优势,进一步夯实法律制度基础,在明确产权、隐私保护、合规审查等方面建立起全生命周期的数据安全保护机制。另一方面,数据本身无价值,而在使用中才有价值,因此,需要处理好促进发展和规范监管之间的关系,避免对数据使用规制过重,从而阻碍数据顺畅流转,增加数据交易成本。
第三,数字基础设施将更加先进,“金融云”“央行云”“数据中心”等金融信息基础设施管理水平将进一步提高。一方面,随着金融科技持续发展,预计2023年我国将进一步夯实金融科技可持续发展基础,高标准构建金融信息基础设施。为此,笔者建议进一步加快新一代人民银行骨干网络、数据中心、“央行云”和“金融云”建设,以进一步规范金融团体云应用,通过加强第三方算力设施建设,强化数据共享合作,划定好金融机构与监管机构安全基线和责任边界,在提高金融信息基础设施管理水平的同时,防范风险。另一方面,金融科技领域关键技术有望实现突破发展。长期以来,我国金融机构对数字技术的使用和研发始终处于跟随状态,预计2023年我国金融机构将持续努力,进一步提升国产技术的效能、效率和可靠性,在提高技术成熟度和填补国产技术空白方面持续发力。
第四,金融科技发展与监管将更加平衡,金融创新将在审慎监管前提下稳步推进。随着金融科技发展成果更广泛、更深入应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稳步实施,我国金融科技守正创新能力将在2023年大幅提高。一方面,金融科技快速发展呈不可改变的趋势,科技的应用正在快速地从理论向实际应用转变,我国金融科技逐步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要完善鼓励创新、包容试错激励机制,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另一方面,按照金融持牌经营原则,坚持所有金融活动必须依法依规纳入监管,严格厘清金融业务边界,加强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合作的规范管理,对金融科技创新实施穿透式监管,平衡好包容性发展与监管关系。
本文编辑:秦婷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