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华南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
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文件要求,经招生学院组织复试,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该专项计划主管部门同意,现将我校2023年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一、公示期间,如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署具真实姓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5日-2023年7月6日
联系电话:020-87113401;adyzb@scut.edu.cn
二、拟录取考生名单由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教育部联合检查,录取结果方为有效。未通过联合检查、学籍学历未通过校验且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现实表现审查未通过、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未按时寄送定向协议书、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考生,我校将视情况缓发录取通知书或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附件: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拟录取名单.jpg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
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教育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以及我校2023年教育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等相关通知,经审核,现对我校2023年教育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拟录取信息将上报教育部审批备案,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即2023年5月24日至6月6日。第二批公示日期2023年6月5日至6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反映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5833630,电子信箱:yzb@mailbox.gxnu.edu.cn,党风廉政办联系电话:0773-3696672。
注:
根据教育部政策,每位考生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在一所学校注册。凡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如参加其他学校的博士考试,并被录取的,请速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因重复录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24日
附件: 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教育博士拟录取名单.pdf
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教育博士拟录取名单(第二批).pdf
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以及我校2023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博士招生工作的通知,经审核,现对我校2023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专项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拟录取信息将上报教育部审批备案,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公示期为10天,即2023年6月19日至6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反映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5833630,电子信箱:yzb@mailbox.gxnu.edu.cn,党风廉政办联系电话:0773-3696672。
注:
根据教育部政策,每位考生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在一所学校注册。凡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如参加其他学校的博士考试,并被录取的,请速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因重复录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
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以及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通知,经学校考核,并报教育部思政司审核无异议,现对我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所有考生拟录取信息将上报教育部审批备案,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公示期为10天,即2023年6月21日至6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党风廉政办反映,反映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5833630,电子信箱:yzb@mailbox.gxnu.edu.cn,党风廉政办联系电话:0773-3696672。
注:
根据教育部政策,每位考生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在一所学校注册。凡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如参加其他学校的博士考试,并被录取的,请速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因重复录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华南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华南理工大学在职研究生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