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招标-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净化空调系统维修保养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615-23442302010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净化空调系统维修保养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第一项:风冷螺杆冷水机组系统年维护、第二项:新风机组年维护、第三项:洁 净空调机组系统、第四项:多联机(MDV室外机)年维护、第五项:多联机(MDV室内机) 年维护、第六项:常压电锅炉系统年维护(详细项目需求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医院净化空调系统维修保养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医院净化空调系统维修保养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项目不允许联 合体投标。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截止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 描件。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 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中型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型或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并将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注供应商须对自行提 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响应文件中放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相关内容响应文件中缺少以 上任何一项或有不满足以上条款要求者,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4月19日08时30分到2023年04月2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
1.获取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4月19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每天08时30分至11时30分时,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的售价:5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4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4日14时30分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810573263
邮箱:zchyzb20@126.com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